第53章 改编权第1/3段
两家平台还可以,但自己岁数小,不管是什么平台,多少会有些轻视。
王二继续说:“我签了这份合同,有没有保障效果呢?除非你们再补上一条,我的作品于刊物上发表,只能交给《少儿时代》与《童话国王》,出实体,只能交给你们出版社。”
但写了,王二会签吗?
所以现在合同上只有一个条款,两家单位有优秀签约权,这个又能有多少保障?王二不想跳槽的,否则与后台那些发来私信的单位谈判,未来如何不大好说,但马上会有出版社给王二13%的版税,不是一部作品,是所有作品。
无他,潜力也。
虽然现在王二名气远不及程天鹏,也不及郑冬樱等人。
但是这些作品已经展露了巨大的潜力,并且一部接着一部写,每部作品都不差!
“李叔,王叔,计叔,我要求简单,只是一部《小王子》,我写了出来,很喜欢,字数也不多,所以提了涨版税的要求,其他的照旧。其实我们合作呢,重要的是一种信任,而不是这些合同。”
合同不重要吗?
王二理解他们的心情,出版社担心以后王二不停地要求涨版税,眼下与杂志社无关,不过能涨出版社的版税,未来必然会向杂志社提出更多的要求,三人一起联手来了。
不过三方合作,王二才是主动方,自然不喜欢两家平台用一份份合同将自己约束住了。
眼下只有一份新合同,只要自己答应了,会不会有第二份第三份合同?
人的欲望是无穷无止的,不然何来的《渔夫与金鱼的故事》?
王二说的比较委婉,话外之音有点大不好听了,别逼我,逼的紧,我真能跳槽了。而且王二说了一句比较重的话:“我相信真诚吧,我一家也是讲道理的人,但不代表着我不会请经纪人。”
王二请不起经纪人,三人不知道啊,于是想王二请经纪人的后果。
那肯定比较严重了,不但会面临许多麻烦,也会被迫答应着一些“不合理”的要求,特别是王继民与计振儒两人,脸当场就挂了。
“那就这样吧,”李昌华将这份合同当场撕掉了,不然怎么办呢,反正作者不会签,再劝下去,不是劝,而是逼了,弄不好就会当场闹翻。撕掉合同后,他又说:“既然我来了,正好将这三书合同一起签了吧。”
三本书便是《小王子》、《木偶奇遇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不过签了合同后,三人都松了一口气。
王二虽然强横地说,小王子必须涨版税,但只有这一本,其他两本还是以前的条件。
在他们看来,《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还未写完,价值有点不大好说,木偶奇遇记价值是在小王子之上的。不但他们,王二也是这样认为的,但结果是……
还要商议一件事,改编权。
首先是漫画的改编权,杂志社替王二找了一家工作室,程天鹏大多数作品改编的漫画,就是出自他们之手。不过人家要价也高,足足要走了7%的版税,别以为心黑,若是质量不好,人家谈都不会谈。
三家将会联手打造,除了那家工作室,两家单位还会抽出顶级的小编,负责文字的撰写,也包括宣传,如此,质量不用担心了,不过出版社出了人力物力与财力,即便漫画画得再好,出版社给的版税也不会超过12.5%。
当然,出版社这么做,还算是讲良心,想长期合作的,不然版税会给的更低。关键是三家合作,出版社给的版税还可以,杂志社却会继续拿走一部分抽成,加上工作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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