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翁秋菊鼠目寸光第1/2段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大家正在吃饭、喝酒,一辆三轮卡突然停在翁家的院门口。
三轮卡的声音惊动了街坊邻居,有些人端着碗走出院门。
翁立礼从副驾驶室里面跳下来。
不一会,从卡车后面跳下来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武金凤,翁立礼没有和父母打招呼就把武金凤变成了翁家的三儿媳妇。
翁立礼除了带回一个媳妇,还带回几张桌子和三十几把椅子。
翁长森不明就里,他一边帮忙搬桌子和椅子,一边道:“大哥,你家这是要开饭店吗?”
从那天开始,翁家最多的东西就是桌子和板凳。这就是翁立礼折腾了半年的结果。
翁立礼把生意做砸了。
后来,欧阳向前才从岳父大人的口中得知:翁立礼的狐朋狗友太多,这些人经常到翁立礼的饭店来混吃混喝。最要命的人所谓朋友介绍来的朋友,经常赊账,这种账是要不回来的。
有些朋友有可能会帮你,但这样的朋友很少,有些朋友会坑你的,这样的朋友可不少。
辛苦了半年多,翁立礼唯一的收获是带回来一个老婆。
令狐素琴去过几次翁立礼开的饭店,武金凤和经常到饭店来混吃混喝的狐朋狗友们眉来眼去、不清不楚,令狐素琴还听说,武金凤曾经和以前的老板谈过恋爱——以前的老板就是把饭店卖给翁立礼的那位好朋友。
所以,令狐素琴一直怀疑翁国基不是翁立礼的种,等翁国基长到五六岁的时候,令狐素琴越发觉得不是儿子立礼的种,因为翁国基和翁立礼所谓的朋友就像一个模子拓出来的一样。
翁长峰也是这么认为的,但他从不表露出来。有些事情,它既然已经发生了,想改变它,已经不可能了。
一步错,步步错。翁长峰算是彻底明白“养不教父之过”这句话的意思了。
在这个世界上,做任何事情都是要负责任的。“养育”这两个字,“育”比“养”更重要。“惯子如杀子”,说的就是你这个道理。
在家里,翁长峰只要一看到翁立礼拉回来的那些桌子和椅子,气就不打一出来,所以,只要桌子、椅子有点坏了,翁长峰就用斧头把它们劈成柴禾引炉子。
很显然,两万块钱被翁立礼打了一个水漂,大家连响声都没有听见。
翁立礼和母亲令狐素琴不曾提过还钱的事情。
欧阳向前此前的所有努力全白费了,在这件事情上,欧阳向前付出的最多,但他却深深地自责,如果不是自己那么快就办好营业执照,翁立礼也许不会去开饭店,大家也就不会蒙受这么大的损失。
二十几年前,大家的工资收入都不高,四千多块钱相当于半年的收入。
经历过这件事情以后,欧阳向前和翁海棠达成了一个共识,从今以后,只要是岳母大人交代的事情,对的,能做到的,那就做,如果是错的,即使能做到,坚决不做。
翁长峰特别叮嘱翁海棠,从今以后,不管母亲让欧阳向前做什么事情,只要是错的,可以不理会她。
人要学会拒绝,该拒绝的不拒绝,一定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翁长峰在临终之前,还特别提醒翁海棠以后不管什么事情,都要听欧阳向前的,千万不要听任母亲的摆布。不管什么事情,只要有令狐素琴掺和,准不会有好结果。
其实,这是父亲在临终前对母亲的最后评价。这中间有遗憾和怨恨。
翁海棠也有同感,母亲在家庭里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家庭能否兴旺发达,跟母亲有很大的关系。
父亲是带着遗憾离开人世的,六个孩子,只有三女儿翁秋菊没有结婚,而这完全拜母亲所赐。母亲毁了秋菊一生,落得个终身伺候母亲、弟弟和侄子的结果,翁长峰伤心的是这个。
造化弄人啊!都是自己的儿女,有人成了老爷,有人成了奴仆,翁长峰只要一看到秋菊在家里忙这忙那,而儿子立义却在晃膀子、大腿翘二腿的时候,他只要看到立义和国栋父子俩对秋菊吆五喝六、指手画脚,甚至颐指气使、狠声恶气,秋菊忍声吞气,眼泪在眼眶里面打转的时候,他的心里就会十分难受。
翁长峰有什么办法呢?这种主仆关系历经几十年,早已定型,翁长峰已经无力改变,他甚至后悔自己太过软弱,他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坚持自己的想法,把翁家这条船交给根本就不会划船的老婆。这也是他咎由自取。
关于翁秋菊前途和命运,么事情,只要有令狐素琴掺和,准不会有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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