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有其母必有其女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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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秋菊的脸刷地通红,她无言以对。

  “我说的对不对?”

  “下次,我再也不会这样了。”

  “还有下次吗?我们是企业,我们招聘你们,是想让你们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做人要有最起码的底线,做事要守规矩。像你这样的人,我们还敢用吗?除非我们想砸自己的饭碗。”

  “你们再给我一次机会,以后,我再也不会……”翁秋菊哀求道。

  一个五十几岁的人,做人做事做到这个份上,真是可怜、可悲啊。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非常有道理。

  “我问你,那些广告,你扔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翁秋菊一时语塞。

  “你到底扔到什么地方去了?”

  “剩下来的,我扔到垃圾箱里面去了。”翁秋菊的脸憋得乌紫,眼睛看着别处——她不敢正视对方的眼睛。

  “这个工作,你不能再做了,我们印的广告是要花成本的,广告被你扔进了垃圾箱,这个损失,你打算怎么陪啊?”

  “你们想让我怎么陪呢?”

  “前面几天的报酬,你退给我们,考虑到你上了年纪,我们少罚一点钱——这样吧!就罚你三百块钱,你给我们一千块钱。”

  “我身上没有这么多的钱。”

  “你回去拿。今天,我们迟点下班,等你。你把身份证留下来,钱拿来以后,我们再把身份证还给你。”

  五十分钟之后,翁秋菊拿来了一千块钱。

  负责人接过一千块钱,将身份证还给翁秋菊,然后锁门走人。

  翁秋菊回到停车处的时候,发现她的电动车不见了——这可是她前几天刚买的电动车啊!

  她回到售楼处,售楼处已经关门。

  她又走到门卫值班室。

  值班室的保安说,五点钟以后,翁秋菊拿来了一千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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