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邱雅玲苦命之人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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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素琴幸亏没有听第二个人的讲述。

  第二个讲述人叫邱雅羚,今天五十六岁,她两岁的时候,父亲在一个采石场当爆破员,一次爆破的时候,父亲为救一个跑到山上玩耍的小孩子被山上滚来的大石头砸死了。

  父亲死了以后,婆家人容不下母亲,经常想办法找母亲的麻烦,母亲实在熬不下去了,就带着女儿回娘家去了。

  外公外婆没有说什么,可舅舅和舅妈——特别是舅妈经常含沙射影,指桑骂槐,在娘家煎熬了几个月后,母亲带着邱雅玲跟一个到寨子里面来唱戏的男人走了。

  这个男人就是邱雅玲的养父。

  养父常年在外面唱戏,母亲在戏班子里面烧饭,邱雅羚就在戏班子里面打杂,母亲靠养父过活,邱雅铃则是一个累赘,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子能做什么事情呢?邱雅铃一步做不到,就要被罚不给吃饭。母亲是一个软弱的女人,她无力保护自己的女儿,这还算是好的,养父好酒,演出完了以后,他肯定要喝酒,如果他心情不好的话,就会拿她们母女俩出气。

  一年后,母亲生下了一个男孩。

  一天夜里,她们睡在一个破庙里面。

  第二天早晨,邱雅铃醒来后,发现庙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她的脖子上挂着一个玉坠,这个玉坠是母亲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那是父亲定亲的时候送给母亲的信物;母亲还在邱雅铃的口袋里面放了几十块钱。这几十块钱是母亲离开婆家的时候仅有的财产,之后,母亲一直没有舍得花。

  邱雅铃泪流满面,她打开钱,钱里面裹着一张纸条。

  邱雅铃打开纸条,上面写着:“孩子,逃命去吧!死鬼要把你卖给人家,妈是一个苦命人,害女儿跟我一起受罪。不要找娘,自己活命去吧!”

  邱雅铃伤心不已,那时候,她刚满八岁。

  从此,她就以破庙为家,在破庙附近的村寨讨饭吃,要不着的时候,她就到农人的地里挖山芋和土豆、地瓜吃,要么就是到玉米地直没有舍得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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