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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队长道:“好了,好了,这次就算了,我们保安也有不对的地方,是粗鲁了点,但上万人的企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你们大学生本来就是公司招来的高素质人才,读的书又多又明事理,更要带头成为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让我们公司越来越好。”
“……”
“……”
反正吧啦吧啦的闹腾了半夜,最后大家散去,事情才平息了。从此,保安部也可能不认识小永,一定认识小超了,是个王者(或者是个刺头也未可知哩)。从此,小超小永也把我当成好朋友,没有学校门派之见了,经常一起玩耍。
第二天,春燕就听说昨晚的事了,下午下了班就急忙赶过来(我们学生可以申请不加班,上八个小时就可以了!当然,加班工资更高。),我们都没有加班都在宿舍里,大家围在一起讨论起昨晚的事,又是惊险又是好笑,又是为小超的王者气息而赞叹,然后就是批斗小永,说他太莽撞太激动了怎能也和保安动起手来?小永也有点羞愧但也粗着脖子红着脸道:“我想进来玩一会他狗日的非不让进,让我回去,那么老远的让我回去,进都进来了我确定不回去了,他就死死抓住我推推搡搡的,我就挥起拳头挣脱,不知咋的打在那狗日的身上了,于是我就跑他就在后头追,还喊其它保安截住我……”
“哈哈哈……”没等小永讲完,我们都哄然大笑起来,小永也讲不下去了,也嘿嘿的笑了,不忘骂一句――狗日子真欠揍。
然后与春燕住在一起的那个女同学也下班过来了,他们都是一个学校一起来的同学,就要一起到厂外面田野里散散步,小超小永非拉住我让我也去,我不想去,小超道:“小磊,你在宿舍干嘛?你的同学一个个都跑了,跟谁玩去?就跟我们一起去玩玩呗。”
小永是个实心的汉子,个子不高身材结实,阳光开朗爱笑挺正直,我们几个人之中就他部门好工作好,公司给他配了办公室电话,又给他们集体配了小轿车,方便下乡采集血样。小永拉起我就走,说道:“就是,就是,跟着你一起来的同学都跑了,以后我们一起玩就是了。”
唉!说起来我的同学,真的让我汗颜,男同学女同学一起来的也不少,最终几乎跑光了,就是老六小军陪我一个多月这样子,若不是我,他也早跑了!上夜班时,他总是上半夜去下半夜就不去了,回来睡觉。后来公司领导烦了,就让他不用来上班了,他就先走了,因为还没有毕业,提前返校了。回到学校他后悔了,说同学们都在厂里实习,没有一个提前回来的,宿舍没人玩,让我也不干了,那么苦那么累还要夜班,干个鸟毛回去一起玩。罢了罢了,撂了电话我想了想,和老六比不起呀,他叔叔是教师,教师系统有关系,他又是党员优秀班干部,毕业了拿到毕业证就能回去职业高中当老师,因为我们师资方向培养的就是职业高中的老师。我呢?一清二白,没关系没能力,每年都没有拿过奖学金,反而还要补考。学渣中的学渣,只能自己默默的努力了。
这一章的末尾,说点啥好呢?
记得顾城有一首小诗――黑夜给了我一双黑色的眼睛,让我在黑夜里寻找光明……我不知道顾城兄寻找的光明是不是照亮黑暗的阳光?反正我心里的光明就是爱情,人一旦没有了感情,行尸走肉一般,瞬间黑暗起来。
罢了罢了,让时光穿梭思维跳跃吧,再回到二十五岁那年,二十五岁正是青年与成年交替的季节,不是花季也不是雨季,是个青黄不接的尴尬季节,就是在这个尴尬季节里,我从内地逃荒似的来到东莞打工,在长安街口落脚,进了一个纸品厂,此刻拉花女孩就坐在隔壁拉,她的座位正好朝向这里,就像一尊女菩萨一样,我们拉一举一动都能被她尽收眼底,我和阿慧在拉上的倾情演绎每天都在上演,她是不是当做一道靓丽的风景来欣赏?也许是吧,忽然让我想起来一首小诗,这首诗的名字叫<断章>。作者是卞之琳: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不是吗?每天我一抬头或者一转身哪怕不由自主的一个眼神都能看到她,许多时候我们的目光碰一下然后就各自闪开了,那种感觉很奇妙――不,也很美妙吧。就如卞之琳的《断章》一样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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