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拾荒者之歌第1/2段
拾荒者大都昼伏夜出,趁夜色袭击其他拾荒者的村庄,上演一场血腥又污秽的狂欢,偶尔甚至会癫狂到袭击血口堡的探险队。
今夜是例外。
因为今夜是血月夜,是红环之主发怒的日子!
即便已经在周围喷洒了黑棘汁液,可以起到掩藏气息,迷惑血月生物的作用,但过分的响动和血腥味,仍难免会引来一些可怕的东西。
达夫哼着《拾荒者之歌》,在一块红石上面浇了水,磨起尖刀来。
这首歌的旋律很狂野,用的是荒星土语,歌词大意为:
在富人遗弃物里翻了一遍又一遍,只找到了一坨屎,只有食腐虫才会吃那玩意,我们是拾荒者呦,所有人都恐惧的拾荒者呦!
懦夫才会吃屎,我们闯进他们的村庄,用石头和木棒敲碎男人的头骨盖,让他的妻子宰掉耕地的浮光蚯蚓,做成香喷喷的烤肉,搬出藏在酒窖的笳子酒,来,欢快地碰杯呦,连洒出的酒都不用心疼地去舔干净呦!
住着不漏风的房子,吃着抢来的食物,还有他们的妻子和女儿一起睡觉,这才是生活呦!
达夫哼着《拾荒者之歌》,磨刀声恰似这首污秽歌曲的血腥伴奏。
又是一瓢水泼在尖刀上,尖刀变得锃亮,刀身映出达夫憨厚的脸。
水很珍贵,但已经投资了这么大本钱,也不差这点儿了。
达夫提着尖刀走向帐篷,继续哼着后半段《拾荒者之歌》。
——这才不是生活呢!
听说血口堡的女人肌肤光滑得像丝缎啊,衣服比食腐虫的翅膀还薄啊,身材雄伟如北边的红豆山啊,气质神秘如南边的黑森林啊!
总有一天啊,我要攻破那血口堡嘿,杀光那些贵族呦,占据整个猩红之地呀,攀上那红豆神山喔,探索那神秘的黑暗森林诶……
达夫走得很悠闲,丝毫没有夜袭的谨慎,那群外来者吃了下了迷药的烤肉,现在肯定已经睡成死猪一样了!
嗯,庞云的能力没有出错,玛利亚之所以没事,是因为迷药要几个小时才起效,而在这之前,她已经吃了解药。
正如达夫猜想的一样,负责警戒的人倚靠着木桩,站着都睡着了。
达夫用刀身拍那岗哨一下,他就倒下,不过仍旧睡得很沉,没有要醒来的迹象。
确认迷药的确起效,达夫不再拖延,一尖刀刺入那人的脖子。
那人睁开了眼珠子,达夫没有惊慌,他知道那只是神经反射,大脑其实是没有苏醒的。
的确,那人只是睁开眼睛,没有尖叫,更没有挣扎。
达夫精心的用尖刀切断他脖子上的肉,像是剔除精肉的猪肉佬。
脊骨还连接在一起,达夫用尖刀梆梆地敲断,将脑袋系在腰间。
如法炮制杀害其他岗哨。
掀开帐篷走进去时,达夫腰间已经多出来几个眼睛睁得老大的脑袋。
被下了迷药的人连呼噜都不打,帐篷里很安静,只有喘息声。
靠着从帐篷口照进来的月光,达夫来到杨春涛旁边,尖刀对准他的脖子就要刺下去。
突然,帐篷里的火盆亮起来。
达夫吓得手一抖,看向后面。
那个熊一般的男人拿着散弹枪对准他,面无表情。
莫新并没有吃烤肉。
尽管他并不认为庞云说的是真的,但当雇佣兵的经验告诉他,能避免的危险就尽量避免,即便那个危险看起来根本不可能发生!
小心谨慎使得他活了下来,这次也没有例外。
达夫腰间的脑袋滴着血,血珠落在杨春涛的脸上。
杨春涛眼皮动大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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