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论哗众取宠的必要性第1/2段
前段时间闹的沸沸扬扬的“苟晶事件”结束之后,反倒掀起了更大的舆论。
1997年和1998年是苟晶声称受害的时间,她表示自己连续两次高考都被人冒名顶替,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以公正调查。
而此时是2020年,距离事件发生已有23年之久,为什么此时突然发声?
根据调查结果可知,当年的事情并没有她说的那么可怜,1997年被人冒名,是因为她自己放弃了高考成绩(成绩并不理想),1998年则还是因为成绩不理想而被调剂罢了,众所周知,当高考成绩不好,又想上大学,为了保险起见,填报志愿时最好就是选择服从调剂,这中间并没有什么黑幕可言,而是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问题,本人不才,在2009年的高考中,也是因为成绩不理想,所以选了服从调剂,结果当然并不是很理想,但我并不怨恨谁,因为是自己的选择。
那么问题来了,这两次的事件其实也就是1997年的那一次发生了违规,而那一次其实与苟晶并没有关系了,因为她已经放弃了成绩,而冒名的人是她班主任的女儿,显然班主任是想捡个漏,让自己女儿有学上,即便上不了什么好学校,但他家里经济条件不错,随便上个学校就足够了。
班主任的做法当然是错误的,他是利用自己的人脉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事自然不少见,随便一个单位都或多或少存在,只不过利益相关的人各自心照不宣,利益无关的人则没必要戳穿,就这么隐晦地进行下去,但不代表就是对的,所谓暗箱操作,也就是说这些事见不得光,一旦暴露,没一个是无辜的。
通过调查结果不难发现,其实苟晶早年间并不知道自己被冒名一事,只是一个为生活奔波的普通人而已,那为什么23年后突然成了挑战潜规则的斗士了?
家庭条不好的人,想要出头是很困难的,苟晶出身不好,可想她毕业之后的工作不会特别顺利,生活应该也算不上多滋润,而随着年龄增长,家庭的压力肯定越来越大,但这些都与当年的高考没有必然联系,自己成绩不好,能力不强,当然不是怨天尤人的理由了,她肯定也是知道的。
可是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几年前,她意外得知班主任的女儿用了自己的名字,然后经过多方了解,这才知道自己当年被冒名的事。
超初她不会有什么特别深的感触,因为当你扔了一个旧的玩具,然后那个玩具被别人捡走了,你会觉得不舒服吗?并不会,反正你也不要了,他爱玩就玩呗。
但是,如果当你得知那个旧玩具其实是限量款的,有保值的功能,而且多年后,那个捡你玩具的人真的借此发了一笔小财,你就肯定会心理不平衡,尤其当你并没有什么钱的时候,你就更气愤了,这时候你开始坚持这样的道理:那是我的玩具啊,就算我扔了,那也是我的,所以赚的钱也是归我所有才对。
班主任本身家庭条件就不错,女儿当然也顺风顺水,生活很幸福了,这其实与冒名并没有必然关联,就算没有冒名上学,但可以想象她的生活也不会太差,大不了当不成老师,但也有其他幸福的路子,只不过碰巧冒了苟晶的名,又碰巧在多年后被苟晶发现了,又碰巧苟晶过得并不幸福。
班主任的错误是肯定的,这里不消细说,众人皆知,那么只谈苟晶。
苟晶并不幸福,如果她足够幸福,也不会23年后又旧事重提,况且当年的事其实与她的利益关系并不大,但她还是选向教育部门举报,最大的原因当是气不愤,当看到班主任女儿幸福的模样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方寸大乱了。
百度百科的资料显示她在2016年首次与班主任的女儿接触,距离现在也就是四年时间,这个时间段符合一个人的心理变化。
起初她不会有过多考虑,但人性深处的东西决定了她必然不会轻易放下,双方的对比太过明显,她是绝不可能欣然接受的,越想越不痛快。但在2016年到2020年中间,她并没有真的付诸行动,缺少一个催化剂。
也许这期间就尝试过想弄垮班主任一家,因为过去的事终于不能重来,她是不可能幸福了,但心里的恨无处发泄,那句话是怎么说“得不到就毁掉”,而且时间一长,她会有这样的想法,班主任女儿现在的生活本该是我自己的生活,既然我没有过上,你也别想过。
还是回到玩具的例子上,假设那个玩具并不会保值,但是捡了你玩具的人拿去和他的朋友分享了,瞬间成了朋友中的焦点,你还不知道原来你丢弃的玩具竟有这种本领,当你一旦知道,你就多少会有点不舒服,但正常人并不会采取什么极端行为,可是如果你不幸福呢,你的处境很遭,没有朋友,没人看得起你,那么反观捡你玩具的人,他却那么受朋友欢后又旧事重提,况且当年的事其实与她的利益关系并不大,但她还是选向教育部门举报,最大的原因当是气不愤,当看到班主任女儿幸福的模样的那一刻,她就已经方寸大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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