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样样诱惑都要吃岂不撑死掉了第1/1段
花花世界的诱惑太多了,每一样都想吞到肚子里,岂不撑死掉了。
美食固然诱人,但也要打量自己的胃口,看是否能装得下,如果装不下,千万不能硬装,撑破了肚皮可不快乐。
世上的诱惑有些可以碰,有些碰不得,有些连想都别想,有些可以意Y一下,但却不能当真,有些不但自己不能碰,还要督促别人远离。
对于可碰不可碰的一个基本判断标准是,有没有伤害人。
伤害别人的事当然是肯定不能做的,伤害自己的事,你觉得是你的自由,你想放纵一下,心想反正不伤害别人,有什么关系,可是你忘了人没有完全独立于社会之外的,你的社会关系总会因你的做法而受影响,你做的事情本身也有它的关系,它的前因后果都不是完全超然的,所以如果你想随意处置自己,恐怕也要事先有所考量。
有个极端的例子,自杀。
自杀有时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也算是一种极致的诱惑,生活太过困苦,过得一点都不快乐,或是受到了黑暗势力的压迫,时时刻刻都处在精神紧绷状态,极端的恐惧总是令心神俱碎,这时候死亡反而是一件幸福的事,所以选择自杀了。
可是你是走了,你的家庭关系社会关系,包括你的死亡现场等等都会因为你的死而发生巨大变故,那是不可预知的,你不知道那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肯定会有变化。
那你可能要说,我自己的生命,都不能掌控吗,我连怎么活怎么死都要照顾别人的感受,却不用理会我自己的想法吗,是不是太残酷了。
确实,既然人人平等,那么指责一个自杀的人自私,不知道为别人着想的时候,那么自杀的人本身也是一个生命,他也有自己的感受,或许对别人来说不可接受,但也许对他本人而言就是心甘情愿,那在这时候,不管做什么选择,真的有什么高低之分吗?
当然不是,一个人当然不应该是完全为了别人而活,但你不能否认,他也不能完全只顾自己的感受,而不念及对别人的影响,如果二者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这时候应该怎么妥善解决?
有个经典的论断,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显然要做好这个选择,务必是在理智冷静的前提下才可以,昏聩之时实在不宜做任何决定。
不难发现,很多自杀行为都是头脑理发热,真正深思熟虑之后选择自杀的人所占比重绝不超过一半,因为当我们大家都知道,当我们真正冷静下来,其实没什么事是非要用自杀来解决的,实际上自杀除了把当事解决之外,也并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导致他自杀的问题甚至可能会因为当事人的自杀而被大众忽略,结果问题越积越多,造成的伤害更大,所以自杀反而恶化了有些事情。
本章的关键词是诱惑,所以针对自杀并不作更深入的讨论。
诱惑之所以被称为诱惑,是因为以你当下的处境,并不能匹配一些人和事,所以只能称之为诱惑,如果完全能匹配,那立刻就会成为现实,谈不上诱惑,所以针对诱惑的烦恼,还是因为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产生的。
能力不足,也就是胃口有限或是囊中羞涩,这时遇到好吃好喝的,当然就要考虑一下自己的肚子是不是能装下,吃下去会不会产生过敏反应,钱包是不是宽裕,如果答案有一个是否定的,那么不管这东西有多么美味,当然都不能染指。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