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艳华离开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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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我还没想好呢,走的时候告诉你。”



那时候通讯没现在这么发达,我还没有传呼,很多人找我再不是给玫瑰饭店吧台打电话,再不就是直接到饭店来找我,除了这两样就找不到我了。我找别人也是这样,有电话的打电话,没电话的打传呼,电话传呼都没有的就直接去人家工作的饭店去找,有时候人家不在那个饭店干了,就彻底找不着这个人了。



因为没有准确的联系方式弄丢了很多人,说来是个遗憾。



厂子里的活很多,有时候场子里的工人忙不过来,就得把饭店的人调到厂子里帮忙。黄萍有时候忙完饭店的事还得忙厂子里的事,饭店几乎就照顾不上。



我就更累了。



其实干活不怕累,只要顺心就行。



林燕有天下班跟我说:“老谭,我们三个合租房子的同学有一个不租了,另一个也处了对象,准备和我继续合租,要租个大点的房子,两室的,要不咱俩和他们一起租吧。”



我说:“行呀,租吧,要不然咱俩到时候也得租房子。”



林燕说:“你要是同意那我就跟他们说了。”



我说:“同意,你就叫他们租吧,掏钱的时候告诉我就行,到时候我把钱给你。”



林燕说:“行,那就这样。”



过年回来和林燕说过租房子住的事,林燕说她们三个同学租的挺好的,她那两个同学也都工资不高,要是她出来单独租房子,那两个同学就有压力,租不起了,所以就一直没租房子。这回正好,也不用不好意思了。



没过几天,林燕说她同学把房子租好了,在粮食局大院,四楼,南北的房子,两室一厅,她同学准备住南边,问我住北边行不行。我说行,住哪都行,天天上班,也不用非得住有阳光的南边。于是把钱给了林燕把房子租下来,第二天就搬过去了。



结束了长达四年的寝室生活——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窝,虽然是租的,但终归还是有个家了。



林燕的那对同学也是和我跟林燕一样,属于确定恋爱关系得到双方家长认可还没有结婚,男的叫王浩,女的叫王静。王浩当时在小北卖传呼机,王静那时候没上班,在家待着。我和他们很少见面,大部分都是我下班回来他们睡着了,等我早上起来人家早上班走了。干厨师的就是这样,过得有点不像正常人生活。



刚搬过去去住没几天,艳华就离职不干了。



那天晚上下班,张姐跟我说:“艳华不干了,明天走,说今天晚上请咱俩吃饭。”



我说:“行,那就去吧。”



张姐说:“那你回去晚了林燕不说你呀。”



我说:“没事,这几天我回去的都晚,回去的时候她都睡了,昨天和王晓东我们几个喝酒,到家都快一点了。”



张姐说:“以后你少喝点酒,下班就早点回去,省的林燕惦记。”



我说:“嗯,以后早点回去。”然后说:就咱家,我想早点回去能早吗?忙完饭店还得忙厂子里的,有时候还得替高哥出去买菜,晚上我得别人都走了才能走。”



张姐说:“也是,那你也尽量早点回去。”然后问:“林燕天天自己在家做着吃呀?”



我说:“是,她五点下班,回去自己做着吃,有时候和她同学一起吃,等早上几乎很少吃饭,起来就直接上班了。”



张姐说:“你不能早点起来给她做点吃呀。”



我说:“主要是我早上能起来算着,有时候我也起不来。”



刚搬过去的时候我倒是跟林燕说过早上起来给她做早餐,她说不用,也没吃早餐的习惯,每天早上下楼吃碗豆腐脑就行。



晚上下班和张姐来到常去的那家饭店,艳华在于有了一个自己的窝,虽然是租的,但终归还是有个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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