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章节第十一章 文呈家没钱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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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余杂役,不过是征发徭役而来的民夫,连字都分不清公母。

  亭里既不敢对犯律的游侠儿置若罔闻:如果不管不顾,极有可能丢了饭碗,甚至招来牢狱之灾。也不敢“引律失当”,造成游侠儿“心生怨怼”。

  而且“引律不当”,处罚轻了,游侠儿只当是疗养,在亭狱里呼呼大睡两天,下次再干,大不了再睡两天觉。

  整重了,游侠儿是要记仇的!一个亭舍,大的十几个人,小的才六、七个人;亭舍都在荒郊野外,电闪雷鸣之夜、月黑风高之时……

  虽然说游侠儿……其实就是后世“乡村非主流”货色,动辄杀人的,毕竟还是极少。

  可架不住他抽冷子、三天两头给你亭舍里扔几条“铜钱花、五步蛇”,茅坑里给你丢条死了八天的狗……死了八天的狗,内分解的差不多了,再放就散架,此时味道正冲。

  或者是半夜三更的,给你扔个火把进来

  ——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

  拘他?

  “官爷,您去打听打听,额那天晚上,和张大猫、赵小狗、李鼻涕,在一起喝浑酒吃狗肉咧,你是……那是一条疯狗。额跟你说,你可不能,无故捆额这样的良家子哦!额跟你说,县狱史大人,系额三姑家四小子的大舅子的二堂弟他表叔,额跟你说,你可不能乱来哦!”

  “……”

  因为文呈识文断字,也涉猎过律法。故而,偶也被县尉借调去驰援亭舍讼断。没办法,谁让此时,蜀中“文教不兴”呢,这中原士子眼里,纯属“瘴蛮之地”。能识字的都是稀罕货;汉安县本土士子,多半不愿意来干这种“奔走杂役”。

  蜀中无大将,汉安无决曹掾(掌断狱)。

  县尊孔融,只负责诗词歌赋、饮酒清谈。他操心的是天下大事,上过《时代周刊》、《柳叶刀》……不是,是上过汉代扬名权威专业杂志《月旦评》的人物,哪有闲工夫管这等小事……人家写骈骊句很辛苦的。

  ……

  于是文呈,便在县寺领导班子的殷切关怀中、英明指导下,在亭舍工作人员的期盼里,下乡去帮助亭舍处理民事案件。

  处理张三偷了李四老婆亵裤、王五多瞅了赵六老婆屁股几眼,引发斗殴;像这样的案子,文呈代表“县里”提出来的处理意见,一般都能够一锤定音……为了这些狗屁倒灶的事儿,扯到县堂里去,不划算啊!

  那可是贵滴狠。

  大的案件,就没文呈什么事了。

  自有贼曹、县尉、县丞商量着整。他们都整不了的,好办……关门,放孔二楞子出来!

  县领导处理事情,的确是效率高、效果好。

  证据齐全的流程:

  ——签字,画押,打。

  ……

  证据实在是凑不出来的流程:

  ——打!将就着打出来的血水,画押;手脚休养好了,补上签字。

  ……

  轻罪往重了里判,重罪往死了里判。死罪?……简单,往株连三族里判!

  文呈也曾向县丞讨教个中真谛。县丞倒也爽利,说:“如今天色已晚,本官如若再不归家,家里的葡萄架恐怕会大大的不妙!明日本官再告诉你,且回,洗洗睡罢!”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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