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秦始皇的对手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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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有真正的温柔富贵乡,暴力和性,无止境的战争,无止境的繁衍。

  正因为这些战争狂徒的存在,无论是男人,女人,人间永远在流血!

  草原和平原,从来不缺乏热闹。

  头曼单于并不满足当草原上的天之子,南方姑娘的身子雪白细嫩,南方的阳光温暖而灿烂,在灿烂的阳光下享受白而美的女人,连受教育程度极低的头曼都仿佛感受到一份罪恶的诗情画意。

  如果有可能,越过阴山,越过黄河,中原才是匈奴人理想的栖息地。

  至于关中和洛阳,甭管秦始皇同意与否,只要匈奴还有男子汉,好男儿手中有刀,也未必不可以去争取。

  他进行的不只是一场战争,更是为部落迁徙到宜居的中原做足准备。

  生存是民族的第一要义,战争只是实现生存的手段!

  流尽华夏血,滋润匈奴地!

  对此番南下的部署,头曼单于分为了三个梯次:

  第一梯次是先行的50万大军,这是匈奴所能集中的全部勇士。在公元前的蛮荒时代,在地球上任何一片土地,这50万匈奴军队都是死神的代名词,唯独面对秦始皇,头曼单于并不是很有底气。

  喝光狼居胥山的马**酒,吃光临行前的牛羊肉,带着为帐篷里面的女人抢劫锅碗瓢盆的朴素理念,50万人如行走的刀山箭雨,向着河套以南浩荡如飓风狂飙!

  第二梯次是头曼单于亲率的两万部落巴图鲁。

  论弓箭狙击,论弯刀砍杀,这两万勇士毫无疑问在地球上也算得上出类拔萃。

  单于亲军,如尖刀,如怒云,既是单于的保镖,也是刺向蒙恬的终极一刀。在头曼的思虑中,当50万主力和蒙恬大军翻滚成团,这从龙而来的两万精锐就是压倒蒙恬的最后一根稻草。

  第三梯次是近百万的匈奴各部落人口和马牛羊群:

  牛车拉着辎重,妇幼赶着牛羊,等大军打赢了战争,剩下的就该是喜气洋洋的乔迁新居了。

  蒙恬,真正意义上的将门虎子。

  他好战,沐浴着蒙武的言传身教,聆听着白起的血腥故事长大。

  每一个白天,从战场归来的蒙武都会脱掉血衣扔进木盆,在蒙恬面前宣示着一个父亲血染战袍的荣耀;每一个夜晚,砍杀200万性命的杀神白起都会进入蒙恬梦乡,告诉他一个战士在面临血与火的时刻如何抉择。

  他聪明,曾经在荀子面前,和韩非子和李斯坐而论道,至于灵感袭来发明的蒙恬笔,更是让始皇帝赞赏不已。

  多才的丞相李斯承认,在许多方面的才华上,蒙恬都走在了自己的前面。

  年轻时候的蒙恬,性格如清风明月,弓马剑术精妙绝伦,百家争鸣之后,在文明程度最高的帝国,和国家最优秀的学者论道;走在那个时代的前列,改进写字的工具,让文圣人荀子的大弟子,秦国的丞相李斯承认自愧不如,这样一个年轻人,在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是人群中最耀眼的明星。

  始皇帝和蒙恬相近的年龄,灭国之战,他雪藏了这个帝国最优秀的官二代。

  大一统之后,指着匈奴的方向,他要求蒙恬用大秦将星的光芒照亮匈奴草原的夜空。

  蒙恬不言不语,在北国边疆驻扎了将近20年,对匈奴的战术,对阴山的地形,他的熟悉度远超那些血战中原的秦国老将。

  在阴山草原,若有谁敢说当今之世最善于进攻,最热衷野战的人物必然是匈奴豪杰,蒙恬或许会像李云龙一样怒吼:放你娘的狗屁!天下七王,最美秦王。很多人不知道,祖龙嬴政,曾经是华夏第一美男子...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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