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他曾惊艳过岁月第1/2段
年少时,不要遇见太过惊艳的人。
姜梦清从没认为自己是个笨蛋。
曾经,她是那么的嗤之以鼻,笑那些女生笨,笑那些女生卑微,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人到死缠烂打,不顾及脸面的程度。
完完全全将心意袒露,任人鱼肉,一点不留余地。
折腰堆笑,只为那虚无缥缈的喜欢。
可终究,她还是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那人太优秀,曾惊艳多少岁月,不期而遇激起一湖波澜,现在更是前途不可斗量。
哪里还有足够的底气,与其并肩而行。
心有不甘,却无以为继。
想到这,姜梦清怯场了,想跟个没事人似的转身离去。
只要话还未出口,就还有挽回的余地。
恍惚中,她蓦地想到,如果自己当初没有跟陆迟吐露心意呢?或者说,起码到此时此刻都没有与其产生更多的交际。
她的命运走向,又该是怎样的。
姜梦清不知道,但她想,也许漫长一生都难以忘怀,那个曾带头欺负她的孩子王。
只犹豫了一瞬,下一秒,她往前迈出了一步。
即便只有微不足道的一小步而已,可是够用了。
她想,总是要将埋在心底的那些话说出来,不吐不快。
她想亲口告诉那个孩子王,用最恶狠狠却软软的语气。
你能不能保护我一下,一下就好了。
她不是公主,却希望拥有骑士。
......
突然出现在主席台中央的女孩儿,让许多学生下意识停下脚步。
其中有不少小机灵鬼,甚至已联想到接下来会有一场告白大戏。
只因,高考季同样也是告白季。
在这个浪漫的季节里,曾有多少青春男女丢掉一身束缚,大胆且青涩的表露心声。
女孩儿手上拿着话筒,焦急的声音很快传遍全场。
“等一下!”
退场的人群里,陆迟站在阶梯上,同样望向台上的姜梦清。
隐约间,他仿佛看见女孩儿明眸旁的朱砂痣,几缕暖阳拂过,变得更清晰了点。
没让人们等太长时间,姜梦清眉眼弯弯,热情又大胆。
她冲着话筒大喊,“我叫姜梦清,今年十八岁,遇上一个人。”
接着对在场无数师生明媚一笑,刹那间仿佛拥有了勇气,敢赴刀山火海,敢去海角天涯。
“我很庆幸,在尚不知美好为何物的年纪,遇见了你。”
“我喜欢你,喜欢你在开学典礼上的挥斥方遒;我喜欢你,喜欢你永远都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我喜欢你,喜欢你的所有!”
“就在刚才,我决定了一件事,十年为限。”
以最完美和最自信的姿态,出现在那人眼前。
“如果十年的时间过去,我没有做到。”
“那就再来十年。”
全场噤若寒蝉,仅剩女孩儿声嘶力竭的宣言。
人们皆望向台上那个身形单薄,却泛着光的女孩,有人起哄,有人摇头,也有人一笑而过。
可那又怎样?
在你的记忆长廊中,是否有过那么一个人,让你在多少个午夜梦回中辗转反侧,久病成医。
也许那人从未出现,但始终伴你一生。
......
能被一个人放在心上,从来都不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
但优柔寡断这四个字,不可能出现在陆迟的词典上。
散场后,他特地约了姜梦清。
校门外的小餐馆里,逐渐走进一道明媚似火的身影。
陆迟按着姜梦清的意思点餐后,开门见山。
“你很好,我不配,忘了我。”
从两人初遇开始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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