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结识洪姐第2/2段
“行!没问题!”戴志成爽快地答应了。
“你晓得不?我在丹洲是一个亲人和朋友都没有,你若叫我姐,我都感觉自己有亲人了。你这弟弟让人看着都信任喜欢的,你若不嫌弃我这个姐姐,那我今后就把你当亲弟弟看待好不好?”洪姐也开始激动起来。
“好!只要姐姐您看得起我。”戴志成再次爽快地答应她。
“那我就天天晚上都和你聊一会儿?”洪姐更加开心起来,两眼都是满满的激动。
“行!只要洪姐您有空!”戴志成也愉快地回答着她。
听完戴志成的回答,洪姐竟然像小女孩一样蹦跳着回餐馆了。
又卖了几包香烟后,戴志成难免又想起了离去的洪姐,冥冥之中感觉到她一定有很多的苦难。晚上回家时,他把洪姐的事也告诉了江秋月。江秋月只是提醒他要懂得去善待别人,有时善待别人就等于是善待自己。但一定要把持好度,尤其是异性!
果然,洪姐几乎天天晚上都要与他说一会话才走。洪姐的性格很是直爽开朗,因为信任戴志成,她说出了自己所有的经历。
洪姐来自桃林县偏远的山区,家里还有3个妹妹和1个弟弟,有一个妹妹已过继给她姑妈家。她是家里的老大,因为家境不好,她小学只读了3年不到,就回家带弟弟妹妹和做农活。
1980年11月,因为家里实在是太穷,她只身来到丹洲市寻找生活的出路。下车的她身上仅有1毛7分钱了,看见车站旁边有一个餐馆要人洗碗和端盘子,她20元一个月都愿意干。
餐馆老板见她是孤身一人还有点姿色,如是就动了歪心眼。不仅工钱给得少,还常常调戏她,再就是猥亵她。在7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他强行进入她的睡觉处占有了她。
她屈辱又担心害怕,因为她当时年纪又小又无依无靠且什么都不懂,所以只得忍气吞声,任其摆布。这老板也是外县来丹洲做事的人,家里还有妻室女儿。半年前因省城亲属相邀,他就单独一人去了省城。走之前本想也把这间餐馆盘出去,但这次洪姐却坚决不从,一定要留下做为自己的某生之处。
也许是良心发现或是怕把事情闹大,他也第一次妥协就走了,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往来。洪姐出来这几年,也就是最近两年才春节回过家,每次都给家里500元尽着自己的责任。家里虽然也逐步的好了一些,但父母重男轻女的观念依旧让她感觉不到家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
洪姐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心里也是有想法的。她希望趁自己还年轻,想多学点文化。为此,她特意买了电视机,每天通过看电视来增加自己的见识和文化水平。同时,还买了一本《新华字典》和一本《现代汉语词典》,每当看书看报遇到不认识的字和不懂的词,她都要查阅和熟知。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今后能够开一家更好的餐馆。
戴志成很同情洪姐,更是尊重洪姐!洪姐也待他很好,若晚餐顾客需要香烟,她都会亲自跑到戴志成这里买。得知他负过伤后,常常晚上给他端上自己做的红枣鸡蛋来。慢慢的,戴志成还真把她当成了姐姐。最后,当然是戴志成让她一切随愿了,只是这都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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