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洪春梅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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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9月1日了,戴志成这才惊奇地发现这两天洪姐的餐馆是关着门的。他很是担心的去敲了一阵子的门,怕洪姐会出什么意外,必定她是孤身一人!这时的刘伯见状才拍着自己的脑袋告知他,洪姐是昨天中午生意忙完后就背着一个包急匆匆地走了。走之前还要刘伯转告戴志成说家里出了点急事!哪知自己一忙就忘了这事。

  戴志成下午送货回来,惊喜地发现洪姐正帮他看着摊子,身边还有一个与她很相似的女孩。见他回来,洪姐马上就笑迎过来,向他介绍着自己的小妹妹。

  因为妹妹出生在初春,所以名子叫洪春梅,是她们家三姐妹唯一一个读过高中的女孩。这次高中毕业后,为了不影响弟弟读书,她没有参加高考。这次把妹妹带到丹洲是想要戴志成帮她找一份工作,也让她能够锻炼锻炼自己。

  到底是姐妹俩,都是一张相貌普通且纯朴本分的脸。只是妹妹比姐姐要高一点,约1.68米左右。还有,妹妹比姐姐要开朗一些,必定是读过高中的人。

  洪春梅的到来和打算,让戴志成突然有了一个想法,那就是让她帮自己看摊子。这样自己读书和送货时就不再会有后顾之忧了,洪春梅也可以通过看鞋摊香烟摊,增长一些社会与生活方面的见识!

  当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洪姐时,洪姐马上就开心得拍手叫好!鉴于自己餐馆所请的洗碗打杂工是60元一个月,洪姐就对戴志成提出每月给她妹妹60元工资可以不?哪知戴志成开着玩笑当场就拒绝了。见洪姐一脸失望,戴志成就忙着解释起来。说你的妹妹就是我的妹妹,哪能是洗碗工的待遇呢?当即就表态80元一个月,做得好还有奖金!洪春梅听后马上就心花怒放起来。

  随后,戴志成特意去了陈哥家,与哥嫂商量洪春梅的事。戴志成打算让洪春梅就住在哥哥家里,希望哥嫂能够答应。哪知哥嫂和美华都喜欢得不得了,不仅马上答应了,嫂子和美华还跟着戴志成一起过来认识洪春梅。

  见面后,嫂子和美华很快就喜欢上了洪春梅。只是洪春梅过度的朴素让她们俩心疼不已,接回家安顿好后,就带她去了个体市场买了2身衣裤,鞋子当然就直接在戴志成的鞋摊上拿了。嫂子和美华也把一些自己的衣裤裙给了洪春梅,这让洪春梅都感动得哭了起来。

  晚上时,洪姐终于给戴志成说出了实情:原来她妹妹洪春梅是逃出来的!

  洪姐的父母是典型重男轻女类的农民。尽管家庭条件贫困交加,但依然生了5个孩子,要不是弟弟出生,那自然是要继续的生下去。有了弟弟后,家里无论是仅有的一点钱还是一点什么好的东西,那都是以弟弟为主。洪姐也是因为有了弟弟,小学3年级就辍学回家带弟弟妹妹和做农活了。

  因为有了弟弟,父母先是以200元钱的代价把二妹过继给姑妈家,后来又赶着洪姐外出做事给家里赚钱,接着又逼迫自己的大妹嫁给村支书的儿子。大妹坚决不从,所以就只身一人离家到镇上的男朋友家,现已结婚生子。

  小妹妹春梅读书都是在洪姐和大妹的“威胁”和资助下才实现的。本是想资助成绩优秀的春梅去读大学,哪知父母背着她们和县城一个经营鞭炮生意的老板家达成协议,只要春梅和他儿子结婚,他家就给2万元。

说出了实情:原来她妹妹洪春梅是逃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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