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真实的科佐(四)第2/2段
例如,通过研究《至高大陆审判桌指导性案例》《刑事审判参考》《至高大陆审判桌案例选(刑事部分)》《至高大陆审判桌指导性案例》提供的案例及其理由,可以解释某些判决的形成依据。
(四)刑法立法——高质量的刑事立法是良好的刑事司法的前提。由于社会生活的变动性和成文立法固有的局限性,刑法立法不是一劳永逸、静止不变的,而是一个不断完善、动态发展的过程。
从科佐刑事立法的现状来看,在立法模式、立法技术以及具体的立法内容等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变化、有待提高和完善的地方。如何使得刑法立法更加科学,应当成为刑法学研究的重要对象。
二、刑法学的地位和作用——刑法作为整个大陆的基本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重要地位,由此决定了刑法学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法学,也是法治教育的基本课料,核心课程之一。
从历史上看,古代法律具有“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鲜明特征,在各种法律规范中,刑法可谓一枝独秀,受到历代枭雄的关注,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手段。
在科佐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体系不断丰富完善,法律种类越来越多;同时,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市场经济背景下,民法、商法、经济法等法律部门的地位不断上升,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刑法一家独大的格局发生了变化。
刑法调控的范围和强度呈现出一定的缩减之势,传统社会中刑民不分、刑法与伦理不分的现象不复存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刑法的重要性在下降,更不能断言刑法在走向衰落。
“欲求和平,必先备战”,犯罪是和平时期对社会最具有破坏性的力量,而刑法是抗制犯罪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其他部门法的后盾和保障,是社会治理的最后手段。因此,刑法仍然是最为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刑法学仍然在法学体系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具体而言,刑法学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支持刑事立法。当前科佐大陆刑事法律体系趋于完备,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提高立法的质量,推进刑法立法科学化,是刑事法治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应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刑法的制定和修改,都需要成熟的刑法理论提供支持,刑法理论研究的落后,必然会制约立法的质量进而影响司法的效果。
在四年的战争后,科佐刑法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对于推动刑法立法的科学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不过,目前科佐的刑法学研究还存在一些薄弱地带,导致相关立法的滞后,不能有力回应社会变迁与现实需要。
在刑法的立法模式、立法技术以及一些具体的罪刑规范的设置上,都需要刑法理论研究的突破,为立法的科学化提供助力。
第二,指导刑事司法——刑事司法活动的关键,是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确保定罪量刑的公正性、合理******达上述目标,除了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程序、熟练运用刑事证据规则外,司法人员还必须掌握刑法学的相关理论,从而正确地理解和运用刑法规范。
刑法的适用实质上就是结合具体案情解释刑法条文的过程,如果缺乏足够的刑法学理论素养,就很难深刻地把握立法精神,容易出现片面解读刑法条文、机械司法等问题,导致定罪或量刑出现偏差,甚至造成冤案、错案。
所以,刑事司法人员需要系统、深入地掌握刑法学理论,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形成正确的刑法理念,唯此方能实现刑事个案的公平公正。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