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啥都没的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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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方法是根据法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法律是法律人判断是非对错、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标准。

  在司法中,法官的目光将在事实与法律秩序的相关部分之间“来回穿梭”。这构成了当今法律适用的普遍特征。

  3、程序性

  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寻找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辛普森案件)

  4、实践性

  关于法律方法的问题首先涉及到在实践中怎么样以及应该怎么适用法律规范。(应用到实践来)

  案例1:

  甲乙二人为恋人,甲欲分手,乙不同意,一日,乙到甲的单身宿舍,要求双方继续保持恋爱关系被甲拒绝。乙说,“那我就死给你看!”随即当着甲的面喝下事先带来的毒药。甲既未夺下药瓶,也没有采取救治措施,任由已经服毒的乙躺在自己的宿舍,自己出去逛了很长时间。后乙死亡。该案应如何处理?

  Wdnmd,老舔狗了。

  好恋人。

  案件2:

  甲乙二人为夫妻。一天,二人吵架(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乙称要上吊自杀。甲说,“随你的便。”乙当面上吊,甲将门一关,溜走了。结果乙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案件3:

  (1)某甲上山合法打猎,发现猎物旁边站着他的仇人,遂开枪将其仇人打死。

  (2)假设甲发现猎物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该人离猎物非常近,甲知道自己枪法不行,如果开枪有可能将该打死,但他想“管他呢,打死了活该!“遂开枪打猎,结果将该人打死。

  (3)假设甲发现猎物旁边站着一个陌生人,该人离猎物非常近,甲觉得如果开枪有可能将该人打死,但甲又认为自己的枪法很好,遂开枪射击,结果将该人打死。

  (4)假设甲没有发现猎物旁边站着的一个人,开枪打猎后将该人打死。

  这四种情况下,甲的心态有什么不同?

  案例4:

  李某,男,35岁,农民。

  一天,李某领着13的儿子路过自己的自留山坡下,看见几个邻村的农民在自己的自留山坡挖树根,就对儿子说:“咱们从山后爬上去,往山下滚石头,砸死他几个,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来。”随后就到了山上,在距正对挖树根人左侧5米处往下滚石头。

  挖树根的农民纷纷躲避。在此过程中,有一块石头撞到山边的巨石上,反弹回来,将其中一个农民击倒,该农民滚落山脚死亡。

  问:李某主观上是何种心理状态?

  犯罪故意(直接和间接)

  犯罪过失(犯罪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

  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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