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河域大战第2/2段
“本座怎么了?”
“你杀了他们,还吃了他们?”
“人杀妖,妖杀人,人吃妖,妖吃人,不是天经地义,大道伦常吗?有什么可惊讶的?”
敖皇冷冷的讥笑道:“你这老狗活了这么多年,半截身子都快入土了,还不懂得这个道理?”
敖皇自然是没有吃那几个人族,他甚至都没有吃过妖族,连灵药都没吃过几株。
只是两军对战,还用得着解释这些?
不管说什么,自然是越能刺激敌人越好。
他所有斩杀的妖兽,得来的灵药等等的东西,基本上全都用妙顺珠转化成了大道本源法则之力。
主要是他血脉不凡,每日餐霞饮露就已足够,不需要再额外杀生。
敖皇其实不爱杀生,他杀生主要是为了获得本源之力,为了修行。
为了修道而杀生,在他看来,是没有错的。
就像狼要吃羊,羊要吃草一样,是再常见不过的事。
一个是生活必需,一个是修行必需。
但为了口腹之欲而无端杀生,就大可不必了。
因为提升修为是必须要做的事,口腹之欲却不是必须要做的事。
只要不主动与他为敌,他是绝不会为了口腹之欲而杀生的。
若是主动与他为敌,要是味道可口的话,那他自然也会笑纳。
王家老祖听了敖皇之言,怒火升腾,半点理智都无:“你这个妖孽!生性凶恶,还敢如此大言不惭!妄谈什么天经地义,大道伦常!凭你也配?!妖族杀人就是该死!妖族吃人更是该死!任你巧舌如簧,都是该死!”
“照你这么说,人可以杀妖,可以吃妖,妖就不能杀人,不可以吃人了?”
敖皇心中不屑,口中更是不屑:“这是谁规定的道理?你又算什么东西,你说妖该死妖就该死?你怎么不说这天下是你家的!”
“你敢杀我儿子,我一定要杀了你这个妖孽!”
“蝼蚁!也敢狂言?!”
“……”
二人相互怒骂了一番,最终,还是王家老祖抢先出手。
只见其将手一挥,一枚金色的四方小印便飞在空中,迎风就涨,直接化作四十米大小,在空中迸射出炽热的金色光辉,朝着敖皇迎面砸了下来。
敖皇眼神一凝,这竟是一件动境下品的灵器。
没想到王家老祖一上来就拿出了杀招。
敖皇连忙祭出大罗如意,化作三十米长短,从侧面打在了金色法印之上,将金印打得偏移了数十米远。
而后连忙将身形一纵,飞腾而起,张口便是一道蓝色冰刃对着王家老祖杀去。
……
《道德论》有载:狼食羊,羊食草,或如人杀妖,妖杀人,皆大道伦常,天道纲理。
真人不惑,凡夫妄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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