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1章 郦商将故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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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是比起关内侯申屠嘉,还是位列三公,身为御史大夫,却能被内史晁错驯养成应声虫的开封候陶青,郦寄都更具备冲击丞相大位的竞争力。

  但一句‘卖友求荣之辈’的评价,让郦寄连续两次与丞相大位失之交臂,虽然说不上抑郁而终,但要说郦寄死而瞑目,也是不大可能的。

  这一章还有些东西要说一下,免得大家误会。

  萧何确实是被刘邦评为‘首功’,其食邑也是位列开国功侯之最;但是从文中,大家不难发现,萧何食邑万户,但曹参却比萧何还要再多上六百三十户,张良的食邑也同样达到了万户。

  那这是不是说明,萧何‘食邑最高’的说法不准确,或者说萧何‘食邑万户’是不准确的呢?

  这个问题,作者君一开始也同样很疑惑,遂百般查阅资料文献,终于在一篇西安大学的硕士毕业论文当中,找到了答案。

  实际上,这并不矛盾,萧何确实食邑万户,与张良相同,并且‘食邑数’比曹参少;但这并不表明,萧何的‘食邑’比曹参少、和张良相同。

  问题的关键所在,就在于西汉彻侯的‘食邑’,并不是固定的‘每一户多少钱’。

  《史记》中关于‘户税百二十钱’的说法,很容易让历史研究者因此进入这样一个误区:每户人家一百二十钱,就是彻侯固定的收入。

  按照佐吏查阅到的文献,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彻侯食邑,其实质是将这户农户原本应该缴纳给国家的农税,转而上缴到彻侯的‘侯相’之手,最终进入这位彻侯口袋里,成为封国产出。

  而《史记》之所以有“户百二十钱”的记载,是因为按照司马迁时的长安粮价:石四十钱,以及武帝朝大多数农户有田三十亩,按当时三十比一的农税税率,从而使得每户人家的农税,恰好就是三石粮食(平均亩产三石),共一百二十钱。

  实际上,农户无论是上缴给国家的农税,或是上缴给彻侯的‘租税’,都不是按固定数值,而是按比例以及农税税率,将收成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上缴。

  例如汉初,百姓普遍有一百亩田,得粮三百石,税率十五税一,那粮税就是二十石粟米;具体折合多少钱,还要看当时的粮价。

  而萧何的‘万户’比起张良的‘万户’,以及曹参的‘万六百三十户’,最大的差距就在于:封地。

  萧何的封地:酂县,位于今湖北谷城县固封山附近,毗邻汉水,称得上‘膏肓之地’,就是说,萧何的一万户农户所耕作的土地产出,绝对不止汉初粟米平均亩产:三石。

  而张良的封土留县,位于今山东省微山县附近,曹参的封土则位于今山西临汾市,虽然都说不上荒凉,但肯定没法跟毗邻汉水的酂县相提并论。

  也就是说,萧何‘食邑’最高,指的并不是‘食邑数’最多,而是指每年能从封国得到的钱最多。

  放在现代举个例子:萧何在东北黑土地得到一百亩地,张良在内地得到一百亩地,曹参在内地得到一百一十亩,这种情况下,说萧何‘食邑最多’,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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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文中,西汉彻侯个人的食邑,简单交代一下。

  陈平本食邑5000户,书中因为诛吕之乱加封1200户,所以现食邑6200户。

  周勃本食邑8100户,原本的历史上,因为诛吕之功加封1900户,共10000户;书中周勃失去了‘首倡之功’,只加封1000户,所以现食邑9100户。

  灌婴本食邑5000户,历史上因为诛吕之事,以及文帝刘恒挑拨离间之意,加封3000户,共8000户;书中主角选择挑拨陈、周二人,所以只给灌婴加封1000户,共6000户。

  郦商本食邑5100户,因为世子郦寄的‘功劳’,加封500户,故书中为5600户。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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