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四章 轰天神雷第1/3段
照着当下小说话本来讲,高树无疑拿到了男主角剧本。
首先他自幼失孤,生在大雪天里,被生身父母遗弃路边,是师父捡来养大。
众所周知,孤儿,历来是成为英雄侠客的一大硬性标准,不是孤儿的大侠说出去都丢脸。
其次他天赋异禀,剑法一学就会,一会就精,十八九岁时就已名扬江湖,且相貌清俊,可说是无数江湖少女的梦中情人。
他二十岁剑术小成,力挫江北豪杰,三十岁刀法大成,连败河东群雄,至四十岁,他悟出人力有穷时,而借势则无穷无尽的道理。
于是转身投奔朝廷,正当庙堂用人之际,他半路出家,弯道超车,频频杀贼立功,不出三年,已然身居高位。
生活中的种种顺畅,使他看到天上白云都是彩色的,星星望去亦是伸手就能摘下。
人到中年,升官发财,他没有娶妻,天然地就占据了死老婆这一优势,妥妥的人生赢家。
如果没有意外,他的人生可以开始画个圆满的句号,名字也能留在青史,或忠名或奸名,总之不再是籍籍无名之辈。
但可惜,那一夜,他碰上一个人,栽了个大跟头,被那人断掉一手一掌,引以为傲的内力只剩三成,被徒弟陆青菲救走。
他心灰意冷,一怕昔日仇人报复,二怕家财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查抄,于是隐姓埋名,躲了起来。
有一天,他走到个落败村落,那村子有猎户,四周有马贼,方圆百里最有名气的一处地方,叫炼锋号。
他碰到一个无名无姓的小女孩,时逢大雨滂沱,房屋倒塌,竟从墙根处跌落一本刀法秘籍出来。
秘籍因埋藏日久,被阴雨腐蚀,尚余一半,他抱着半本秘籍钻研一晚,以其眼界,也不得不佩服写作者的奇思妙想。
按那作者所述,人之臂力由丹田发,若用拳,意到拳到,若用兵器,便多了一层隔阂。
首先脑子要有使力的念头,而后传达到手上,再把力气交由手掌传输,运转刀锋,是以刀比拳慢。
用兵器的若要胜过用拳头的,一要拉开距离,二要将一件兵刃的用法、转法、挥动熟烂于心,说到底,是在于灵活使用兵器。
不管刀法剑法再如何高深,终究避免不了转圜折向的问题,一刀劈下,斩不中目标,势必要收刀转向。
那么,便要收力发力,重出一刀。即使半路变招,亦少不了手腕转动,偏移刀锋,如此,就算衔接上招式,也不过生搬硬套,强行接招。
此人在这一问题上别出机抒,认为如果刀锋始终朝一个方向挥舞,那么,不拘是上是下、是左是右,都将不再受变招的影响,可以一直劈下去,直到见着敌人脑浆。
他说,只要刀挥得够快,就没有人能挡得住我的招式。
可惜,秘籍戛然而止,后半段早消失了,高树求而不得,就自己琢磨起来。
他一面调理内伤,一面把甩头标的练法拿来锻炼刀功。所谓甩头标,属奇门兵器一种,不过是用一根桐油浸泡的绳子或铁链束着飞标,临阵对敌时靠着绳子的挥甩发力,以飞标射敌。
他把飞标换成长刀,练了一阵,发觉长刀过窄,挥舞时不太稳定,又换成屠夫的厚背短刀。
短刀一柄就有十斤重,挂在脖子上好悬没把他勒死,威力倒是够了,一刀下去石头都能切开,只是短刀太费脖子,只怕还没伤敌先自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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