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新部门第1/2段
贩奴事业搞得如火如荼,这不仅仅是一道政令的事情。
更是因为各地都有这种廉价劳动力的需求,在罗兰芳的强力干预之下,任何敢浪费华人以及归化土人生命的都要被判重罪。
也许叫归化土人不太恰当,因为此时在户籍上他们统称为兰芳人。
对于称呼上罗兰芳也严令禁止出现任何意图分化兰芳国民的行为。
该狠的时候要狠,该善的时候也要善。
对于那些不服王化要狠狠打击,直接将他们灭亡。
但是对于那些愿意投诚的人,我们也要给出高福利以示政策优待。
其实心里脏一点想想,这不就是另一种方法的矛盾转移嘛。
罗兰芳心里对于这种做法的后果知道的很清楚,对于外来人口的高福利,是一定会引起原华人种族的不满,这只不过是另一种矛盾而已。
转阶级矛盾为民族矛盾,实在是妙不可言。
但是他不屑于为之,在确保归化土人的保障时,也不能忘记自己国民的优势地位。
如果穿越过来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那么他也不用费心费力的谋求强大了,反正以他的身份混吃等死就好了,何必要去改变。
正是因为罗兰芳的内心有彻底改变的想法。
如果自己的存在只是为了区分一个一等少,二等华的话,那么自己做的又有什么意义呢?
既不允许华人和归化土人,但是矿总要人去挖,路总要人去修。
自然而然就诞生了奴隶需求。
要知道,在奴隶使用上面可是没有那么多规章制度的,只要你能确保不让他们送死就好了,毕竟也是一个宝贵的劳动力,轻易就死了实在是太浪费了。
再以现在的市价来说,一个健壮的奴隶也得花费不少,必须要赚回来这个钱才能让他死呀。
原大总制府,现王宫之内。
罗兰芳也在和几位重臣商议这个问题,主要就是针对民族问题和奴隶使用规范做一个界定。
其中几位就是依靠捕奴事业而新成立的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委员。
其实也就是挂这个民族事务的牌子,但做的却是奴隶户籍管辖的事情。
加入兰芳国的都会有户籍登记,且明确表示属于兰芳国民。
那些被捕捉来的都属于异族奴隶,但是还是要披上一层文明的外皮,宣称自己是民族事务管理。
你们只是在兰芳工作的外族人,只不过是薪水少一点,福利差一点,做的工作累一点,而不是把你们当奴隶看。
另外还要特别提一句,从名义上来说所有登记过的奴隶在所有权上来说都属于兰芳政府,只是把他们送到私人那里去工作而已。
这就有本质上的区别了。
捕奴团伙把你们抓住了,卖给了兰芳国,你就是我的国民了,但是你必须要偿还我买下你的那笔钱,所以我安排你去工作偿还。
至于你还不还的起就不关我的事了,反正把你们领走的都要给我们按时交使用费。
野蛮的手段之上还是要包裹上一层文明的外衣的。
这些个委员也不都是罗兰芳亲自挑选的,大部分都是从事捕奴,蓄奴事业比较多的人,把他们都拉进来更有利于维持行业规范,也方便自己集中监控。
可以说这一群人基本都是身家丰厚且案底不少的一群货色,什么时候缺钱了就拿他们开刀。
这也算是另一种官方认证的富豪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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