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的救赎第2/3段
周模英和熊默德都是江西新建县人,在这个南昌郊县的贫寒农村里长大,两人都是文盲。婚后,熊默德到广州的建筑工地打工,周模英独自在家抚育两个孩子。2005年年底,第三个孩子出生了。周带着2岁的小儿子和刚出生的小女儿来广州和丈夫团聚,每天操持家务,洗衣煮饭,带两个孩子。小女儿生病,无钱就医,只好在附近的私人诊所里看病,却久治不愈。而丈夫每天早出晚归,回来总是倒头就睡,悲剧就此发生。
2005年12月7日,周模英案在广州中级法院开庭,在当庭发表的公诉词里,杨斌如此分析周模英的作案动机:“生活的操劳,丈夫的冷漠,疾病的困扰,经济的重压,再加上远离家乡亲人,缺少应有的沟通,孤独、压抑、郁闷的情绪无法发泄,再加上自身的愚昧,这一切促使了周模英选择了这样一种冲动愚蠢的行为。”
她甚至如此为周陈情:“周模英的遭遇,固然是她个人的悲剧,但何尝又不是这个社会、这个时代的悲剧?周模英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固然是法律的胜利,但是我们不能漠视隐藏在背后的社会原因和背景,我们不能忘记站在她身后的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为生存而苦苦呻吟的人们,他们的苦难和命运。这也是法律应有的良知。”
以指控犯罪为己任的公诉人当庭为被告人请求法庭从轻处罚,这是极少见的事情。但杨斌的法庭陈情,实际上并没能影响多少判决结果,一审仍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模英11年有期徒刑。
面对这场自己在公诉词里以及评论所指的“时代悲剧”,杨斌并不确信自己能做到哪一步。但能确信的是,杨斌陷入了一场令她困惑的争议。“公诉人不是慈善家,要注意身份,要有大局观,不应该在法庭上任意发挥”,有同行这么议论她。
所幸的是,两个月后的2006年3月2日,广东高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令杨斌大感安慰。二审法官直接将刑期大幅改判成6年,判决书载明理由是“周模英犯罪情节较轻,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救赎从解决一场邻里纠纷开始
周模英并不觉得刑期长。一审时她在法庭上痛哭失声,跪倒在地。尽管丈夫熊默德和小姑熊六妹都原谅了她的错误,连公婆都不忍再责怪她。但她并不期望减刑,甚至想在监狱度过余生。
判决生效后,杨斌曾到广东女监去看望周模英。周的状态令她很不安,“她无法忘记过去,也无法面对未来,总觉得自己不配再做母亲和妻子”。
令杨斌更不放心的,是周模英的两个孩子。
周模英收监后,熊默德也在广东继续打工。7岁的熊小迪即被带回江西老家,他和熊小姝姐弟俩,自此由奶奶和双眼已盲的爷爷抚养,直至几年后小姑熊六妹回老家。
在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不久,周模英等江西籍女犯被调押回江西省女子监狱服刑,这所监狱正好就在周的老家新建县。
尽管离老家近了,杨斌还是不放心狱中的周模英,2007年暑期,她利用休假时间赶到新建探访周老家的情况,实地走访了解到的情况,让杨斌黯然神伤。
她这才得知,熊默德和周模英都是二婚,而之前双方的第一场婚姻,都是换婚,熊默德曾经有过孩子,但因为穷病交加而夭折,前妻离家出走,另嫁他人;周模英也曾经远嫁湖南,不幸前夫病死,她只好又回到娘家,并和熊默德结合。
杨斌这才了解熊默德个性背后的成因,家庭出身、教育环境和长期的底层经历,使得这个江西农民,对外部世界总是习惯性的自卑和畏缩,犹如他的名字一样沉默无语。
因为多年前和邻居的一场斗殴纠纷,熊默德害怕被人多势众的对方报复,甚至多年不敢回老家,杨斌这才知道,这也是当年周模英带着最小的两个孩子到广州来寻夫的原因。
但对从没去过新建的杨斌来说,这也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杨开始马不停蹄地寻找一切可能的体制资源。通过最高检和江西省检察院的女检察官协会出面联络,她得以迅速和当地检察系统接上头。
这时,另外一个改变女囚周模英命运的重要人物出场了。刘献榜,新建县检察院的检察长,答应和这位天上掉下来的广州女检察官一起下乡,到熊默德老家去协调这场让熊不敢回家的治安纠纷。
杨斌热情豪爽的个性,很快赢得了当地司法和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