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家不家,亲不亲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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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换作在我们村或者其它省的一些村是不足为怪;的,因为按照我们的习俗,男方送了礼金,女方是要还三分之二的,余下的三分之一是报答女方父母养育之恩,这样也比较符合道义。

  但大伯父要给的三万块钱可就截然不同了,那是一个铜板都不会回来的。而这种行为,在乡下俗称为“卖女儿。”视钱如命的大伯父与主张答应给三万块钱,权当买下这个媳妇的祖父自是水火不相容,吵到激裂之处,神台的西洋钟也被气急败坏的大伯父一手摔碎。弄得祖父一气之下说不去婚礼现场了。这也就有了前面的盛况。

  “爸,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你的亲孙子亲孙女,他们婚礼,于情于理你也该去瞧瞧。”

  李家人是李家人,盛家人是盛家人,太外祖父生前就立下规矩,姓盛的孩子一律只能叫祖父爹,而姓李的叫爸。只是太外祖父死了,祖母死了,这规矩也渐渐消失了,四叔他们压根就不遵循,也只有我爸傻得可怜,叫了三十多年的爸。听了父亲的话,我本欲脱口一句:“对啊,对啊。”却被父亲横刀截下,“你就这么看重与他们的情份?他们是什么,猪狗不如,人发达了,嫉妒地红了眼;人落迫了,巴不得踩一脚,这样的神仙亲戚、菩萨姊妹,真真是“襟裾马牛,衣冠狗彘。”

  我哑口无等,顿口无言。

  小时候,虽然爸爸他们四兄弟总是里争外斗,嫁出去的二姑也时常与我们争锋相对,甚至为个小事吵架。比如说过年拜年去她家吃饭,四兄弟要酒喝,她不肯买,四兄弟怕她没钱,给钱让她去买,她也不买,说什么:都是兄弟姐妹,谈钱伤感情。却始终都没有买酒。

  但这都停留在上一代人,我们几个小孩子,我的大堂哥、大堂姐、二堂弟、二表妹等却很是要好,时不时一起捉个迷藏、扮个鬼吓唬大人们,或者丢三仙(一种游戏)、跳皮绳、玩鞭炮,踢毽子……

  我还沉浸在对过往美好的追念之中,父亲却叹息道:“可他们是一只只哑了的麻雀呀!”

  我细想着,近三年来,与堂姐他们间接联系的怕也仅是他们要结婚的事了,我有些恍惚。

  “若早知富贵二字荼毒人,我还不如在上山下乡的时候,被那些个有权有势的农户给虐待死呢。也好过现在,罗裹着锦绣,却是根死木头。”

  祖父的话夹着院内晾衣架上不绝如线的风铃沙沙作响。

  我能体会到祖父的苦楚,当时农村也不是一个太平地,祖父作为城里来的知青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遇到的艰难是常人怎么想也想不到的。举一个例子,许多女知青被强奸残害,并且威胁她们吃屎,践踏她们的尊严。

  我越想越恍惚....祖父入赘盛家,想必也是万般无奈,无可奈何。

  也不等父亲多劝一句,母亲已携叩门而来的大伯父等人蜂拥而至。但见二伯母一会儿一个老招: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会儿又一计新招:“满口的甜言蜜语、糖衣炮弹。总归就是:“我女儿结婚,她亲爷爷不来,这不是让我在亲家母面前丢脸,在亲朋好友面前丢脸吗?覆巢之下,焉有完卵,盛家,贺家,李家,刘家,荣辱相生,休戚与共,唇亡齿寒,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家丢脸,其它三家也好不到哪去。”

  南窗的祖父听着二伯母与父亲他们的对话,气得还没着大袖上衣就奔出了南窗。

  祖父眼见着二伯母像卖唱的生旦净丑导出一部又一部的鬼片,似笑非笑道:“娇清呀。”

  二伯母听了喜不自胜。“嗯“了一声,以为尘埃落定,事有着落。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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