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章 针锋又相对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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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改革开放的详细政策,他虽然听说过,但却是很少去了解,所以只能求助于丁兰这个工商局的员工了。



因为丁兰就是干这个的,肯定对于改革开放的政策相当的了解。



一旁的肖阳本想打断刘星跟田军的说话,但一看到周围看热闹的老屋村百姓越来越多,当下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



毕竟现在这事情闹到了这一步,他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要是犯了众怒,那到时候他家里面在集市上开的供销社可就没法立足了。



也就是说,头由田军来出,锅由工商局跟东河派出所来背,而他坐收渔利就行。



丁兰一眼就看出了肖阳龌蹉的心思,但第一时间没有揭穿,而是回答了田军的问题“刘星说的都是真的,其实就算没有改革开放的政策,国家的法律也没有那一条明令禁止老百姓猪肉的买卖,从过年的时候屠夫可以自由杀猪买卖就可以看得出来。”



“但是猪肉的买卖必须受到管控,这关系到民生。”顿了一下,丁兰又道“也就是说,必须去办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否则还是违法。”



肖阳起先被丁兰的话给惊到了,但一听到最后这句,整个人开心的不行。



因为他知道,按照丁兰话中的意思,这次赵亮不管怎么样是抓定了。



然而牛连芳的话,却是瞬间将他的得意给浇灭了“但是农村私人买卖生猪不超过五头,间隔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话,依然不能算违法,毕竟在农村,红白喜事都要杀猪,真要按照法律来严格执行,那百姓都会造反了。”



这话说的模棱两可,其意思就是要肖阳知难而退,不要将今天的事情闹大,走走过程警告一下,你好我好大家都好。



事实上在八十年代,根本就没有哪一门子法律规定百姓不能私自买卖猪肉。



而是供销社将猪肉的买卖给垄断了,其他人要想染指,那是难上加难。



当然了,在七八十年代,也只有供销社有猪肉卖,也只有供销社敢卖猪肉。



这就造成了一种误区,所有人在潜意识中都将猪肉的买卖纳入了管控物品的范围,实际上根本就不是这样。



这其中的内幕刘星早就知道,要不然他哪里会让姐夫去王寡妇家买卖猪肉赚钱。



眼见肖阳听了牛连芳的话还有些不懂味,执意不肯收手,当下轻笑了一声看向了牛连芳“姐姐,我是农村人,不懂法律,既然你说有法律规定生猪的买卖不能超过五头,那能跟我说说是哪条法律吗?到时候我也好找吴局去讨教一下。”



“这个……”牛连芳的俏脸瞬间红了。



她的本意,其实就是想当和事佬,让今天的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哪里会想到,现在这个肖阳抓着不放不说,连刘星也抓着不放了,这样下去可不行,到时候闹大,只怕他们这一行人会吃不了兜着走。



因为……



真的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百姓生猪买卖不能超过五头,而且还有时间限制。



事实上这其中的一些硬性规定,都是六十年代吃大锅饭闹饥荒hy市领导们暗地里口头协议出来的,后来觉得很管用,于是就沿用了下来。



当然了,这只限于hy市,其他的地方可不在这个规定的管辖范围内。



而且其他地方也没有hy市这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供销社垄断了当地的经济、民生,甚至连上面新颁布的政策供销社都可以阻拦、隐瞒。



这是一种螳臂当车的愚蠢行为。



是时代衍生出来的一种怪病。



更是分子在谋求最后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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