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强行通过(二)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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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启皇帝要废除的,不是考试制度本身,而是那些摇头晃脑的八股文。他要在大明推行,后世的新式教育,让大明的每个孩子,包括女孩子们都有授教育的权力。

  “陛下!”旁边的王承恩,见天启皇帝愣愣的出神,脸上还带着痴痴的笑容,连忙出言提醒道。天启皇帝被王承恩的喊声唤醒,尴尬的咳了几声。

  “至于,关于以银赎罪之事,朕刚刚细细想过了,这其中是有不妥之处,所以朕决定,以银赎罪之法,许民不许官。因为官员犯法带来的危害,要远远高于一个通铺老百姓,犯法带来的危害大。”

  “此外,内阁要在下发的圣旨中,明确三点:其一所有以银赎罪之银两,由当地的锦衣卫收取,地方官员不可过问,当地锦衣卫在收取赎罪银之时,也不可随意给老百姓捏造罪名以谋私利。”

  “其二收取的赎罪银,一层留于地方做行政经费,二层留于当地锦衣卫衙门,三层由锦衣卫押送进京入内府,剩下四层则充入户部。”

  “其三何人可以以银赎罪?该交多少钱?这个问题,当地锦衣卫衙门无权判定。所有邢狱之事皆如常例由刑部、三法司和朕判定,至于何人可交银免罪,具体到交多少银子,这些事朕到时候会有具体旨意的。”

  “至于,朕准许商人以金获爵,不仅仅是看中商人的钱财,想借此充实国库。更重要的是,朕确实打心底想提高我大明商人的地位,朕今后要提倡商农并重的国策。”

  天启皇帝顿了顿,接着说道:“传朕旨意,从即日起,正式废除太祖洪武十四年颁布的,不许商人穿绸布的法令。朕不仅要允许商人穿绸布,还要鼓励更多的人去经商,以后朝廷要陆续出台有利于经商的法律。”

  天启皇帝话锋一转,接着说道:“当然了,朝廷要保护守法的商人,更要打击那些不法的商人。”

  “刚刚朕说了,今后商人可以出钱捐纳公爵以下的爵位。现在朕补充一些,商人出钱捐纳爵位的三个前提。其一商人捐纳的爵位只是虚爵,没有食邑和封地。”

  “其二商人捐纳爵位后,其子嗣可获封秀才的功名,今后参加科考,朝廷也会给予照顾。”众人一听就明白,这又是天启皇帝下的套,是为了吸引天下商人捐纳的积极性。

  “其三商人缴纳完捐纳银后,朕会让锦衣卫暗中调查,看看这些参与捐纳的商人,是不是身家清白?如果有作奸犯科者,朕正好加以整治。”

  大臣们听到天启皇帝的话后,集体倒吸了一口凉气。让锦衣卫去暗中调查,那有事没事就说不准了。

  说是让大臣们帮着弥补不足之处,可是,从头到尾说话最多的还是天启皇帝自己。一来大臣们从心里就不同意天启皇帝的做法,二来大臣们都看的出来,天启皇帝已经决心通过这三条新法令。三来大臣们也知道国库没钱,所以,这三条法令就这么通过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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