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又臭又脏又蠢第1/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大地已经进入了炎炎夏日,写字间高楼的玻璃幕墙反射着太阳的耀眼光辉,一群麻雀在城市上空飞翔,偶尔斜斜地划过写字间大楼前,在玻璃幕墙上投下小鸟们的匆忙身影,并传来“啪啦!啪啦!”翅膀拍动的声音。城市街道杂乱无章,废纸、空矿泉水瓶、印着领袖头像的纸币和遗弃的车辆散落在城市街道的各个角落。植物开始慢慢夺回本属于它们的领地。街道旁的灌木丛不再受到约束和裁剪,肆意生长,已经长成一人高的绿墙。人行道上,小草已经突破砖块的封锁,从砖缝处挤了出来,并显示着自己的勃勃生机。两只瘦小的猕猴,漫步在人行道上,偶尔在草丛间找到植物的种子塞进自己嘴里。原本寂静的城市里传来由远及近的摩托声,引起者两只猕猴的恐慌,一先一后地躲进了灌木丛中。

  带着侧斗的摩托车上,一名男子戴着一副粉红色框架的女士墨镜;鸡窝一样的黑发在风中飘舞,偶尔还随风飘落几粒叫着头皮屑的粉末;两撇胡须并不均衡地分布在嘴唇左右,下巴上一小撮长短不一的胡须稀稀拉拉;一顶边缘磨得有些发白的黄色草帽在他背上迎风招展,上身一件原本为白色的背心已经被汗渍侵染成灰色;下身一条黑色沙滩短裤上,一个破洞里直接显出里面的皮肤颜色;脚上一双人字拖鞋八成新,左脚拖鞋上缺了一小块,像是被什么动物咬过的牙印。车斗里,一条金毛犬伸出舌头,舌头上的口水迎风飘扬,狗头上戴着一副墨镜,一条小指头粗细的黄金链子系在狗脖子上。

  摩托车缓缓停下,男人拔出一把长刀,在手中掂了一掂,抡圆了手臂,将长刀扔了出去。车斗里的金毛犬,用前爪刨下了脸上的墨镜,飞扑了出去。不一会,金毛犬拖着一条猕猴的尸体回到摩托车前。

  男子从猕猴身上抽回长刀,在摩托前轮上抹了两下,插回后腰上的刀鞘内。盯着似乎在等待表扬的金毛犬头上盘旋的两只苍蝇,说道:“三宝,你真的好恶心,你得洗澡了!”

  一段时间以来,王瑞带着三宝以湖心小岛为中心,在城市里寻找郭晓昕的踪迹。可是走遍整个城市,并没有发现她的任何踪迹。王瑞将郭晓昕穿过的衣物时常让三宝闻一闻,然而只要离开小岛范围,三宝就再也闻不到女主人的气味。

  突变体生物,仿佛也一夜之间也随之消失。最开始为了安全,白天出门寻找,除了空旷的城市和偶尔的鸟鸣什么都没有。后来,晚上出门找。偶尔碰见几只爬行者,一人一狗兴奋地冲过去。爬行者却落荒而逃。现在的王瑞不再成为爬行者的猎物,而反过来成为爬行者惧怕的存在。这一段时间以来,三宝长大很多,速度和力量明显提高,站立起来竟然和王瑞还要高出半个狗头,王瑞不止一次的发现三宝追着爬行者跑的情景。狗仗人势,应该形容的就是这条金毛犬的。

  而三宝现在越来越无法适应它的男主人了。三宝成为他的专职情感咨询专家兼职猎物巡回服务生。男主人总是和它聊天,不管自己在睡觉,在拉屎,在吃饭,男主人这个神经病,总是找它没完没了的聊天。有时聊到一个叫郭晓昕的女人,有时聊到以后在一起如何如何,还生一堆孩子让它当保姆什么的。有时,男人会自言自语地哈哈大笑;有时,会抱着它嚎啕痛哭;有时还会大声骂它,说它是一个光知道吃的废物。有时男主人只吃一条兔子腿,却将整只烧烤兔子扔给它。

  整个城市似乎成了这一人一狗的领地,为了节约时间,他们很少回小岛,走到哪里黑,就在哪里歇,就地升一堆火,烤一只野味做晚餐。不知道是动物园大门倒了,还是养殖场的墙垮了,反正城市里野味不比野外的少。

  王瑞就着街道广场上某一个喷水池,收拾着手中的猕猴。他右手大指拇的指甲在猕猴的喉部划过,血液从猴子的喉部口子溢出。食指的指甲像三、四厘米的小刀一样,轻松地割开猕猴肚皮,将其内脏掏出。王瑞自言自语的咕哝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哦,三宝,你吃过烤猴脑没?吃了的话,你就能开启语言功能。我们就能促膝而谈、秉烛夜谈、天方夜谭......”两分钟不到,在他锋利的指甲下一张猴子皮很快剥了下来。

&em法适应它的男主人了。三宝成为他的专职情感咨询专家兼职猎物巡回服务生。男主人总是和它聊天,不管自己在睡觉,在拉屎,在吃饭,男主人这个神经病,总是找它没完没了的聊天。有时聊到一个叫郭晓昕的女人,有时聊到以后在一起如何如何,还生一堆孩子让它当保姆什么的。有时,男人会自言自语地哈哈大笑;有时,会抱着它嚎啕痛哭;有时还会大声骂它,说它是一个光知道吃的废物。有时男主人只吃一条兔子腿,却将整只烧烤兔子扔给它。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