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第九十九章:大明--朝鲜《庚辰条约》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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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还年年返回去不少东西,作为天朝的恩赏。



  朱允炆不在乎面子,大明也不需要这种面子。



  面子不是拿钱拿物资换的,面子是刀和枪,铁和血干出来的!



  这李芳远是个狠人,一把火敢把汉城给烧了,这玩意要是打了胜仗,真一口吃掉了辽东,他朱允炆就算拿整个江南的丝绸去换,他李芳远还能跪地上感激涕零的再把辽东让出来?



  想都不要想!



  他朱允炆就要亲手草创第一份不平等条约!



  “此次明军应朝鲜国王李芳果之邀,征叛逆李芳远,大获全胜,此乃宗父国对臣子属国的庇佑之责。为防止日后再有这般事件发生,经大明建文皇帝亲制该约



  一、朝鲜应出五百万两白银作为此次大明征叛逆的犒军银。



  二、李芳果之王位,乃大明太祖高皇帝敕封,名正言顺,大明承认并保护李芳果的国王正统性,为防止日后再有叛逆者兴兵谋逆,朝鲜国除各地道、府治安军之外,不再增设常备军,大明于咸兴驻军一万,朝鲜每年需支付一百万两驻军军费。



  四、朝鲜开放平壤、开京、汉城为大明跟朝鲜的通商城市,如此一来,朝鲜百姓也可以使用到大明国内上好的丝绸、瓷器、茶叶等物,朝鲜不得征收商税。



  五、同时,鉴于朝鲜正处在佛学文明和儒学文明的转变期,大明愿意派遣大儒,在朝鲜各道设教谕,帮助朝鲜国普及儒学,自该约后,朝鲜三品以上大员之子嗣,需在六岁时送往南京,由大明皇帝陛下会同礼部官员共同教谕,为期六年。如此,朝鲜将不再会有不通教化者犯上作乱,悖逆君父的乱臣贼子也就会少了许多。”



  朱允炆洋洋洒洒的写满了整个奏本,看完后又确定一遍,这是他第一次写这种不平等条约,以前只在历史书上看过,现在自己亲自制造一份,虽然潦草了许多,但看起来,还真不错。



  双喜看得眼都直了。



  “陛下,这需要如此复杂吗?”



  以往,要么打胜仗灭国,要么打败仗撤退,这咋打了胜仗还签哪门子条约啊。



  “岂不闻兵法有云,围三阙一?”



  朱允炆呵呵一笑。



  “咱们不跟朝鲜签这个约,仗又不能白打,但咱们军队一旦大军进入,那就是奔着灭国去的,旷日持久又靡费国力,倒不如签个条约,不至于压垮他们的心里底线,有了活命的可能,谁还愿意拼命呢?”



  朝鲜人怕不怕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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