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2/2段
时间过得很快,来到新集体户已有小半年了。
有一天,吃完晚饭,于队长来了。召集大家,在女生那屋开会,
原来是,市里春季招工,公社分配到我们队里一个招工名额,可能是因为工作需要,有性别要求,并把招工表放在炕墙的木箱上,让大家推选以示公平。
大家都推选我。这时,吴友德在下面坐不住了,站了起来走到木箱前,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要抢拿招工表,并且,红着脸,嘴里还小声叨咕着说:“这是给我的”。
当时,我在炕沿,靠着箱子坐着,听得真真切切的。
队长看了,也没有办法,毕竟是他领着开的会,彰显民主嘛!不给我,又不能直接给他,说:"明天开社员大会再说吧",说着,站起身来,走到箱子边,伸出手来把招工表从箱子上拿走,会就开到这里,在尴尬中结束。
事后我想,可能是他家里,托人为他办的事,肯定也是代价不小,并事先告知他铁板钉钉,名额下到大队,就可以添表走人了。
要不,旦凡有点自尊心的人,也不会当众人面去抢拿招工表啊!没有拿着,这脸往那搁呀!
而队长,可能是执行人,不能违抗。
所以,就搞了个民主推选,选上了皆大欢喜。选不上,也好有个托辞。
但最终结果,还是把他推到台前,让他给个满意的结果。
果不其然,第二天晚上,在马厩开全体社员大会,讨论招工事宜。
并且,他首先提名吴友德,争求大家意见,会计配合发言。
社员们的想法是,选谁都无所谓。集体户的人听了队长的话,也没人敢反驳,都沉默不语。队长一看,都不吱声,那就是通过了,也就把招工表给了他。
大家悻悻离去!
后来得知,他去了吉林市某酒厂上班,工作是,出酒糟。
回城后,他对这份工作,可能也不是很满意。
我回到城里,在路上偶尔遇见他,看他的眼神,见到我还有点不好意思,脸色有点泛红,闭着嘴,表情严肃,头扭向一边,眼睛不能和我正面对视,擦肩而过。
我反倒是没有放到心上,过去的事就忘了。反倒是他,见到我还能想起那件事。
要不老话说,人那,不能做亏心事,做了亏心事,一辈子都不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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