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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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孟凡是否会在意这种莫名的落差?不会。首先,小孟凡不是个自私的人,从他无微不至地照料爷爷就能看得出来;其次,他还是个充满热心的人,所以他会倾尽所能回报别人给予自己的爱;最后,他并不想孤苦伶仃地生活,他已经厌倦了这种生活。于是,他答应了赵小天和陈曦微这对父母,并愿意成为他们的孩子。

  “哎哟嗬,我可太高兴啦!小宝贝,你真可爱。”陈曦微也不管小孟凡脸上有多脏,照着就亲一口。

  小孟凡不料这个姐姐在成为母亲的瞬间,变化竟如此巨大,忙擦了擦脸,说:“喂,可别这样,我可受不了。”

  “有什么的,你是我孩子,我亲你又有什么不可以的。真是的,难道你妈从来就没亲过你吗?”

  “亲过,只不过她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太短啦。”

  陈曦微不想令他伤心,便说:“你放心,你妈来不及给你的,我通通补偿给你。”

  小孟凡深受感动,遂依偎在这位新母亲的怀里,体味着久违的母爱的温暖。

  “对了,我们能依照法律程序收养他吗?”

  “不能。”赵小天说得很直接。

  “那怎么办呀。”陈曦微颇为苦恼。

  “什么怎么办?”

  “收养不了他,怎么当他爹妈呀。”

  “就像现在这样。”

  “只是口头上的?”

  “是啊。”

  “那怎么行。”

  “没办法,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顿了一顿,赵小天继续说,“其实我能理解你的意思,你怕由于只是口头上的应允而失去了法律的束缚,这样会给他带来不安全、不重视的恶劣影响,是不?”

  “可不是怎地,我们倒没什么,关键不是怕他不理解吗。你说,假如某一天我们一急眼,把他扔到外面去,由于我们之间什么关系都没有,他该怎么办呀。”

  “很简单,你别急眼不就行喽。”赵小天微微一笑。

  “喂,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个时候还能笑出来呢,我是说‘假如’,到那个时候他会怎么看我们。”

  “这我也没办法。正常情况下收养子女需要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夫妻无儿无女,另外一个是夫妻二人都得年满三十周岁。但很遗憾,这两个条件我们都不具备。还有一个不得不说,我们现在还不是夫妻,更没有资格收养子女。”

  “哎哟,法律法律,怎么这么多条条框框呀。”陈曦微愁苦不已。

  “要不怎么是法律呢。”

  “我不在乎!”小孟凡听了他们长时间的谈话之后,忽然开口。

  “我知道你不在乎,但我们不是得想个周全的办法吗。”陈曦微说。

  “其实也用不着想太多。”赵小天说。

  “用不着?”陈曦微一奇。

  “是啊,用不着。你不是唯美主义的文学家吗?那好呀,我想你应该知道,真正意义上的君子协定是不需要任何法律法规来保护的,因为他们之间的感情远比法律法规更真诚。”

  “这……我还没那么唯美。”陈曦微不自觉地苦笑一声。

  “其实我也不唯美,相信这小子也不唯美,但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只有把自己弄唯美了。既然不能通过法律的合法化来保证咱儿子的权益,那么也只能是倚靠彼此的良知来维护这份并不亚于亲情的亲情了。”赵小天化身为名嘴主持,通篇讲着唯美的人文主义格调和高贵的理想主义信条。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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