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第3/3段
但是,由于顾一同的横空出现,不得不迫使赵小天收起骄傲狂妄的心,认真对待这场官司。换言之,他不仅要拿走五百万,同胜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起可能这辈子都割舍不掉的交情,还要酣畅淋漓、痛痛快快、彻彻底底地击败顾一同一次。毕竟,三十七岁的顾一同虽曾败过,但经其手承办过的大案却未尝败绩。
赵小天无法接受失败,无论小案还是大案,他都要赢!这也是他做律师的目标。
赵青山呢,既没有观看感情戏的兴致,也没有埋头案牍、析毫剖厘的精微才能。作为名义上的保镖,他所能做的只有陪在他们身边,在保证他们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跑步机是孤独的,赵青山同样是孤独的,虽然他可以跟赵小天,及赵小天的朋友们称兄道弟,但他却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况且他和他们之间本就存在着思想上的差异,以至于他只能借助跑步机令自己愉悦,令自己不去想他们的事。
“我想你们应该闹够了吧。”赵小天冷冷地问,并放下手头的打印纸,视线也从对电脑屏幕的直视转到陈一楠、冰凌身上。
陈一楠和冰凌倒也不觉尴尬,但他们还是得端正态度,毕竟领导要训话了。
“够是没够,不过以后有的是时间。现在呢,首当其冲是这场官司。”陈一楠识大体地说。
赵小天欣慰地点了点头,并说:“我看了他的简历,的确很厉害。但是,一楠说得没错,经过这个案子,他就是我们的手下败将。”顿了一顿,接着说,“我认为,我们在下次开庭的时候应该注意两点,第一,不要被他所谓的市场经济繁荣,全面绽放市场经济载体之类的话所蒙蔽。他想要表达什么意思?无非就是技术研发的共通性。说白了,顾一同把我们的对手,盛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革命强加在了大势所趋上,就像灯泡一样,我们能做,他们也能做,所以这不叫抄袭,更不叫偷窃,这类可耻的,肤浅的答辩又怎么能哄骗法官,哄骗陪审团的精明者们呢;第二,我发现我们这次的对手除了盛强股份有限公司之外,还有国家当下的体制,这一点我在今天开庭之前还真就没想到呢。为什么作为盗窃一方的他们能够获得政府相关部门,及政策的认可,得以使他们所生产的所谓的,其实是偷窃而来的高端产品流向市场,并且还是合理合法、堂而皇之地流向市场?这里面尤为突出的,我想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体制的腐败与无能。又或者说,政府是为了增加当地的税收,以及减少当地就业困难的问题,与我们的对手达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妥协。究此两点,令我不胜唏嘘呀。”
“你也别难过了,老板。”冰凌安慰说,“即便你痛心疾首,也无法左右现状。尤其是你说的第二点,我们根本无能为力,毕竟我们还很弱小。”
“是啊。作为律师,我们本不应该掺杂个人的感情,因为这样会影响我们的判断,对于案件的判断。所以呢,第二点我们暂且不去管,只讲第一点,一定要注意,顾一同强词夺理、颠倒黑白的本事可是蛮大的,我们不能再次被他玩弄了,那样的话,简直是侮辱我们的智商,侮辱我们勇天律师事务所的金字招牌呀。”
“放心吧,再不会了。”冰凌承诺说。
“还有一点,老板你没讲出来。也许……你没看到。”陈一楠神色凝重地说。
“哪一点?”赵小天大奇,他也想不到自己的分析竟然还有遗漏。
“内奸。”陈一楠缓缓地说。
“内奸?”赵小天震惊不已。
“这怎么可能呢?”冰凌亦是骇然。
“这怎么不可能呢?若非内奸,刘云海两年前就已经离开胜强股份有限公司了,可他的公司近期推出的为什么都是新产品?我那天看了李亮带来的资料,今天在庭上,对面拿出来的所谓证据,与李亮资料上写的相差无几。我当时就很奇怪,如果都是自主研发的,就像你拿灯泡举例子,那么这个案子我们根本就赢不了,因为对方确实是靠着自己的智慧研究出来的新型产品。即使产品技术、性能大致相同,那也是借鉴,或者可以直言不讳地说,是对方的心血与胜强股份有限公司的科研人员的心血大抵相同,而非盗窃。”顿了一顿,陈一楠接着说,“如果说对方堂而皇之、明目张胆地窃取了胜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技术攻关、科研成果,那么我的论调自然而然也就能够成立——胜强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出了内奸,是他或他们把资料泄露给刘云海的。”
赵小天想了半晌,甚觉有理,“不无可能。既然这样,我看我们得赶紧走一趟啦。”
“是啊,去见老总,得让他知道事态的严重性。”陈一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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