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厘清赋税动员兵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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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内家的年贡实行五公五民的政策,咋看之下相当恐怖等于年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要全部交公。那么主要收入是粮食的领民再缴纳完年贡,留下来年的种子之后,所剩的粮食连饱饭都不一定能吃上了。但是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夸张。山内氏是按照这片土地年产大米二千石来计算的,也就是说这块地每年要向领主也就是山内义治缴纳大米一千石,或者缴纳永乐钱二百五十贯文,或者恶钱一千贯文,实在不行随便什么东西交够这个数字就好。当然啦,如今这块地封给了小平太,原本交给山内义治的这笔钱物都只要交给小平太就好了。

  这块土地除了大米还生产的其他粮食实物则没有计算入纳税额,农民本身以家庭为单位生产的手工产品也不计算入纳税额,领民也就可以依靠其他生产出来的杂粮和可以卖钱的手工产品生存下去了。

  当然,以封建社会领主的尿性,是见不得老百姓过什么好日子的。那剩下的一千石大米实际也落不到农民手里,农民需要缴纳栋别钱,段谷钱,悬架钱,以及每年七到十天的自负费用普请役。

  当然山内义治有超过十年没有检地了,现在是不是还是年产大米二千石很不好说。以小平太来看肯定是不止了,进村路上那帮遮遮掩掩的农民,不断和自己搭话打岔的地头,都在极力避免小平太察觉土地的实际出产有所变化。不过小平太又不是骨里熬油的酷吏,这些事没必要去说破,大家都要过日子的。

  另外还有一个,两个地头村长也算是最低级的名主,他们拥有最多的土地,然后是小块土地的自耕农,大部分是军役众,最次的是佃农,他们只拥有部分土地的永久租佃权,地头拥有土地所有权。也就是中国古代所说的田皮(永佃权)和田骨(所有权),这是可以继承转让的一种权力。

  这部分佃农还需要缴纳地租,也即领主的年贡地租之外再交一部分地租给地主。好在这个部分一般不会超过年产大米的百分之五十,但也几乎使这些佃农几近赤贫。小平太是当过佃农的,辛辛苦苦干一年挣不上两贯钱,一多半还要拿去应付各种催科,属于农村最悲催的群体了。

  总之小平太是没有什么大能力去改变农村的现有状况的,这玩意想要改变的话,这本书就完啦,404啦。而且他看村子里即使佃农也不是那种风一吹就要倒的样子。毕竟只要不检地,大家就都能有活路,饱饭不一定,天天喝稀的也能苟住一条命。

  走访了一下军役众的生活,也没啥好说的。农民的生活小平太也不是没有经历过,粮食永远是不够吃的,别的技术活又不会,只有打烂仗才能维持得了生活的样子。今天有二更。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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