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景帝篇之带血的政治第2/2段
司马迁在景帝本纪中这样记载:
孝景皇帝者,孝文之中子也。母窦太后。孝文在代时,前后有三男,及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
毕竟是汉文帝的第一任老婆,且有三个儿子,不可能没有相关的记载,这也太随便了吧。
简简单单的这几句,似乎大有深意。
估计司马迁也会有怀疑,鉴于文帝太有盛名,也不敢去特别考证,但是在很多人的传说中他知道有这么回事。
司马迁做史的态度都知道,不可能随随便便去乱写,且往往在字里行间把自己的疑虑藏起来。景帝本纪开篇的这几句似乎无关重要的话,却暗示了一个重大的历史疑案。
太巧合。
孝文继承帝位前后,先后都死了。
为什么?
“及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
那么三子死后,谁的利益最大,很明显是窦太后。
当时窦太后不是第一任王后,如果有第一任王后的儿子在,那么文帝之后的继承顺序绝对不会是她的儿子汉景帝刘启。
往往儿子继承帝位之前,子以母贵,母后得宠,选为太子。确定继承后,母又以子贵,皇帝的老妈,当然尊贵无比。
相反,自己不得宠,儿子也跟着倒霉,自己得宠,但儿子不是继承帝位的人,母子都要倒霉。
窦太后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女人,有手段,为了自己的一生利益,完全可以铤而走险。
司马迁身处汉武帝时期,窦太后是汉武帝的奶奶,汉景帝死了六年窦太后才死,也就是说汉武帝时候,窦太后的帝位相当高,司马迁不敢去多写,点到为止。
还有一种说法,刘恒的第一任王后是吕后安排的,估计是吕家的女子。
后来诸吕乱政,周勃陈平等诛除诸吕,商议选定刘恒为继承人,考虑到他的第一任王后是吕家的人,可能有过私下协议,必须把第一任王后杀掉,连同几个儿子。
凡是与吕家有关系的人,必须铲除,不允许存在政治势力。
刘恒不得已而为之。
那时候已经不是刘恒能做得了主的事情了,皇帝的位子就是你了,朝廷上权臣说了算,叫你去你就得去,刘恒一生小心翼翼与他的出身卑微有很大关系。
那一刻,那个女人最后悔的就是此生做了王的女人,那几个儿子最后悔的便是生在帝王家。
这事两种说法,一是归于汉文帝,一是归于窦太后,没有确实的历史资料,当然肯定也不会允许这方面的记载留下。
但是司马迁在他的《汉景帝本纪》中非常大胆的记了一笔,这个事一定有,但也不敢乱说,写的非常小心。
我自己的观点,司马迁是偏向于认同窦太后所为。
及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
说实话,也是一点面子没有给汉武帝的奶奶留,这就是史记,这就是司马迁。
所以后来有人评议史记是一部谤书,有他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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