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公子申生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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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谓太子曰:“为此药者乃骊姬也,太子何不自辞明之?”

  太子曰:“吾君老矣,非骊姬,寝不安,食不甘。即辞之,君且怒之。不可。”

  当投毒案发生后,有人给太子想办法,这个事肯定是骊姬办的,依你的性格所为,献公也应该清楚你做不来,为什么不亲自去澄清自己呢?

  申生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说父亲老了,又特别喜爱骊姬,没有骊姬寝食难安,我要去申诉,他肯定会生气,惹父亲生气是不孝的行为。

  前面说过,申生最好的方法,或者说两全其美的方法便是效仿吴太伯,留下来,最终父子会决裂,他应该会想到这个结局,这里看,申生不算是个变通的人。

  或谓太子曰:“可奔他国。”太子曰:“被此恶名以出,人谁内我?我自杀耳。”十二月戊申,申生自杀於新城。

  也有人说,不如跑吧。

  申生也没有听,我这样出去,多没面子,谁又愿意接纳我呢,死了算了。

  申生自杀。

  太史公并没有对申生进行任何评议,只是详尽的记述了骊姬受宠,申生蒙冤的过程。

  献公有废太子之意,但无杀太子之心。

  申生口中所说不忍有伤献公,但他最终的选择不也让献公留下昏惑的丑名吗?

  来比照儒家圣贤大舜的做法,舜父瞽叟顽,母嚚,弟象傲,皆欲杀舜。

  舜顺适不失子道,兄弟孝慈。欲杀,不可得;即求,尝在侧。

  一家人都想杀了舜,但是没办法,杀不了,舜跑开了,一家人有困难的时候,舜又来了。

  这才是真厉害,也是真孝,欲杀不可得,即求,常在侧。

  孔子极为标榜的吴太伯是怎么做的呢?

  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於是太佰、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

  太伯知道自己虽为长子,但是察觉到太王有立季昌之心,于是跑掉了,所以孔子赞叹“太伯可谓至德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公子申生,远可以学大舜,“欲杀不可得,即求常在侧”,近可以学吴太伯,“乃奔荆蛮,以避季历”,最不济也可以出走他国,避免父子决裂。

  他最终选择却是自杀新城,实在太不明智,不忍伤献公之爱,却让献公得一个“昏惑”的丑名。

  这是愚蠢吧。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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