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大行于世第2/2段
于是乎,少府考工府、治粟内史咸阳仓的主官,在商量之后,递交给丞相府、御史府的公文里,都称踏碓为“军国利器”,建议立刻将此物发往各郡县,令官府仿制推广。
这条建议最终递交到了大王面前,遂令诸卿廷议。
这时候,便出现了一点点不谐的声音,一位负责管理刑徒的司空忧心忡忡地认为,若踏碓得以推广,这样一来,“舂”作为惩罚女犯人最严重的刑罚,岂不是减轻了许多?甚至会名存实亡……
这个疑问被诸卿广泛讨论,最后,还是刚升为廷尉不久的李斯给出了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答案。
“商君曰:以刑去刑,国治;以刑致刑,国乱。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人,而是让百姓明白有些事不能做,稍有做的苗头,就应该以重刑将此等行为铲除,让举国上下都明白,哪些事情不该做,哪些事情可以做。到最后,重刑因为无人触犯相应的条文,可以永久成为摆设,不再使用了,这样叫做以刑去刑,这便是吾等法家之人的理想……”
“现如今,既然踏碓能使舂谷事半功倍,对于我秦国而言,就好比将士剑刃快了一倍,甲胄厚实一倍。我国素来讲求功至为上,正应当毫不犹豫推行,如今岂能因为害怕让隶妾惩罚减轻,而因噎废食?”
廷尉就是廷尉,不愧是荀子高徒,一番话让朝廷众人无话可说,于是大王也批准了此事,在诏书上曰:“可”!
少府和治粟内史全权负责此事,官吏们纷纷说,此物若能在全国推广,那今年的各郡工师比评,南郡要得第一了。而在南郡内部的评比中,安陆县也将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安陆县工曹、仓曹,皆可赐劳绩三十天。
不过,到此为止,朝廷上下,依然没有重奖发明者的打算。因为秦国对于工匠、商贾的赏赐,的确比对士伍官吏的要吝啬许多。
农战之民百人,而有技艺者一人焉,百人者皆怠于农战矣……在秦国,匠人和农夫的人口比例,大概是一比一百。
秦国一直认为:如果民众看见靠空谈游说的人待俸君主也可以使自己得到尊贵的地位,商人也可以发财致富,手工业者也能以此养家糊口。民众看到这三种人的职业安适,又可以得财利,就一定会逃避农耕和作战……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也。
所以对于表现出色的工匠,由郡县的工师做出奖赏就行了,升爵一级,得万钱,那乡下匠人还不得乐开了花?想让大王、朝廷公开大力表彰?那岂不是乱了秦国法度!
至多,也只是做出此物的工匠”橼“的名字多次出现在少府的木牍中,让年轻的小吏章邯记住了此人,但他并不知道,在橼的背后,还有一个名叫黑夫的小亭长……
……
于是,一月底,在踏碓被命名为“安陆碓”,将大行于秦国的时候,其发明者黑夫却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
此时此刻,他正光着脚站在自家田地里,和大哥衷为今年种什么作物而争论不已呢……
“伯兄,我这两百亩地,可以划出百五十亩种粟、稻,其余可以种菽豆。”
黑夫指着一大片刚刚开耕过的土地,对衷抱怨道:“但你总得给我留出十亩地来,让我种自己想要的东西罢!”
一边说,黑夫还一边往田埂上一指,在那里,放着一捆似竹非竹,根茎粗壮的植物……
PS:夫民之亲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餬口也。民见此三者之便且利也,则必避农。——《商君书.农战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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