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奥林匹克运动员委员会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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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几位委员也纷纷表示赞同,副主席尼古拉斯也开口说道:“既然这样,那对于操控比赛这一点,我们是有共识的了。接下来是违背体育精神和体育道德的指控。”

  “我们奥林匹克的精神是互相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刚才说话的那名委员耸了耸肩,接着说道:“我没有看出来张冠违背了我们的奥林匹克体育精神。”

  “我们平时判定运动员违反体育道德主要体现在使用兴奋剂、虚报年龄、比赛中弄虚作假这三点。目前张冠通过了药检;张冠的真实年龄我们虽然无法证明,但奥运会不是青运会,不存在超龄的问题,百米短跑参赛资格是看达标成绩而不是看年龄的,这不影响体育道德;至于比赛中弄虚作假,我刚刚说过,他是破纪录夺冠的,这足以证明张冠成绩的真实性。”不久前发言的那名委员开口说道。

  “但是他在自己比赛项目上投了注!”

  “那又怎么样,他买的是他自己赢。作为一名运动员,在赛前认为自己能够获胜,不是很应该的么?难道我们要鼓励运动员赛前认为自己会输掉比赛么?而且正规的菠菜是合法的,我们也没有规定运动员不能参与到菠菜活动中。”

  “我们欧洲的菠菜已经有了百年的历史,每一年有数十万人次的运动员在欧洲进行比赛,我可以肯定之前也有其他运动员买了自己赢,所以买自己赢不能算是处罚的依据。而这个案例的特殊性关键在于他获利的数额实在是太大了,他肯为自己下了十万欧元的重注,一定是在赛前就认为自己是能够夺冠的,所以我认为这是一次预谋的获利。”马上有人发出不同的意见。

  “说的没错,我也认为张冠这次的菠菜买自己是有预谋的,但正如你所说,这种有预谋获利的前提是张冠认为自己可以获得奥运会的冠军,那么事情又回到了原点,运动员在赛前到底该不该认为自己可以在比赛中夺冠?”立刻有人开口说。

  “先生们,我觉得我们不用把这件事情想的这么复杂,在欧洲菠菜是合法的,那么菠菜获利也是合法的,所以这种获利途径我们不需要讨论;每一位运动员都想自己获胜,所以买自己赢同样不能算是过错。现在我们只需要确定一件事情,运动员以获利为目的去赢得比赛的冠军,到底是不是正确的行为?”尼古拉斯点出了问题的关键点。

  “运动员以获利为目的去赢得比赛的冠军?”

  现场没有人答话,这个问题好像挺辩证的,大家仿佛都陷入了思考当中。

  差不多一分钟后,突然有人开口说道:“比赛应该会有奖金的吧!”

  这一瞬间,这个问题不再辩证,难题迎刃而解。

  比赛是有奖金的,无论是什么体育项目,只要比赛的奖金够高,就有很多人争着参加,这些运动员还不是为了钱去的?也许会有个别人会高大上的说我参赛为了荣誉,但相信他夺冠后还是会欣然的将比赛奖金装到自己兜里。

  除了比赛奖金之外,获得冠军或许还会得到一些其他的奖励,比如奥运冠军,各国政府都会给予相应的奖励,一些企业家也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地方政府也会给予相应的奖励,这些都是在比赛奖金之外的。

  另外运动员的赞助商也会给运动员额外的夺冠奖励,有的时候甚至会直接在合同中约定,比如打进某个赛事获得多少钱,晋级到某个程度获得多少钱,获得某个冠军多少钱,打破某个纪录多少钱等等。这些都需要在运动员取得一定成绩甚至是夺冠后才可以获得,这也可以算是为了获利而赢比赛。

  除此之外,还有悬赏性的奖金,这种情况同样很多,而且一般是在赛前许诺的。比如某富豪可以赛前对某位运动员许诺,只要你拿到奥运冠军,我就奖你1000万,然后这名运动员为了这1000万去拼命比赛,获得冠军,这同样可以看做是为了获利赢比赛。

  从这个角度来将,张冠的行为和这种悬赏性的奖金差不多,只是方法不同而已。土豪是赛前给予运动员许诺,张冠相当于自己花钱买了个许诺。

  赢了比赛会有钱,运动员为了钱去赢比赛,这并没有什么问题。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百米短跑的第二名应该就是美国人吧!美国队来举报张冠,显然是带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我们道德委员会是维护公平的,但绝不是他人的工具。”一名亚洲籍的委员说。

  “没错,如果我们受理这起举报的话,肯定会成为笑柄的,我建议还是不要受理这起举报。”紧接着又有人表示说。

  “那好,看来大家都有了自己的意见,接下来还是直接表决吧!”尼古拉斯自己先举起了手,同时说道:“认为需要受理该举报的委员们,请举手。”

  大家互相瞪了瞪眼,没有人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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