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四民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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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周官》:“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

  《穀梁传·成公元年》:“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

  《管子》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

  《汉书·食货志上》:“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闢士殖穀曰农,作巧成器曰工,通财鬻货曰商。”

  按照后世公司的架构来理解的话,就是:一等人是职业经理人,负责行政管理、组织生产;二等人是普通蓝领,负责提供原材料和生产加工;三等人是技术工人,负责研发新产品;四等人是营销部门,负责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

  您是不是感觉排名有问题?

  当然有问题了,以某官本位思想严重的国家有些扭曲的商业社会的价值观来衡量,应该是士商工农。也就是官员掌控一切,商人与“白手套”们合作发财,白领们辛勤工作,农民伯伯辛苦吃土。

  由此大概可以看出,古今最大的区别在于农和商的位置颠倒了。

  这并不是封建帝王们良心大发,感念农民伯伯的辛苦而特意抬高了农民的社会地位,而是因为生产力的落后和工商业的畸形发展,而不得不喊出的正治口号。谁要是当真了,就真的是图样图森破了。

  以农税仅占国家税收四成的宋朝为例。

  北宋的田税规定,向土地所有者按亩征税,每年夏秋各征收一次(沿袭唐朝的两税法)。北方各地大致每亩中等土地可收获一石,须纳官税一斗。江南各地由于产量较高,每亩须纳税三斗。唐代的两税法是按资财多少征税的,而宋代则是按土地面积定额征税的。秋税,是在秋熟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是以收钱为主,或者折纳绸、绢、绵、布。

  按亩征税是征税的基本标准,但是在实际征收时,还有所谓“支移”、“折变”的计算,从而提高了实际征税的税额 。“支移”就是在征收秋税时,要求农民运至指定地点交纳,如果农民不愿随长途运输之劳,就要多交一笔“支移”,也就是“脚力钱”。“折变”就是在征收夏税时,钱物辗转折变,也提高了实际交税额。

  官田招佃农耕种,由**收取地租,称为“公田之赋”。但官田本身无人交纳秋夏二税,往往又把二税加到佃农头上,加重地租数量,即所谓“重复取税”。

  北宋的身丁税规定,男子20岁为丁,60岁为老。凡是20岁至60岁的男丁,都要交纳身丁税,交钱或交绢,与两税同时交纳。

  北宋承袭五代十国的苛捐杂税,以类合并,统称之为“杂变”。其中名目繁多,如农器税、牛革税、蚕盐税、鞋钱等,即所谓“随其所出,变而输之”。

  另有和籴、和买制度。和籴是官府强制收纳民间粮米;和买是官府强制收购民间布抽。在实行和籴与和买之初,是按土地多少,分别派定强制征购的数量,并付给一些预付款,到后来,则都是“官不给钱而白取之”。

  司马光曾言:四民之中,惟农最苦。农夫寒耕热耘,沾体涂足,戴星而作,戴星而息。蚕妇育蚕治茧,绩麻纺纬,缕缕而积之,寸寸而成之,其勤极矣。而又水、旱、霜、雹、蝗、蜮间为之灾,幸而收成,则公私之债交争互夺,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矣。农夫蚕妇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之外,更有可生之路。

  以这位老兄的人品和生活的时代,大概是可以保证这些话的可信程度的。

  总之一句话,农民这个职业从古到今都是生存状态最差的社会底层。你都底层了,大家压迫你一下,让你的负担重一点,没什么问题吧?

  当然,以中国农民忍辱负重、吃苦耐劳的品格而言,“一下”和“一点”大都是可以忍受的。

  如果连农民碗里的最后一口饭都要抢去,最后一片遮体的衣物都要拿走,农民即便是性格再好只怕也要“反他娘”了,断然是做不到老老实实等死的。所以,中国王朝的变革往往都是以农民为主力的。

  有广大农民参与了,叫“起义”;没有农民参与的叫“造反”,是要很快被消灭的。

  这样看来,无农不稳除了说明农业作为传统农业社会的经济基础,还是有正治意义上的考量的。

  至于商人之所以被排在“四民之末”的悲惨地位,方仲永只想说一个字:全都是自己作的。

  据说,周朝的建国者们在反思商朝灭亡的教训时认为,殷商之亡就是因为民众热衷工商而荒芜了农业,造成民心浮躁,国基不稳。因此,转而推行鄙视工商的重农政策。在周制中,工商业者的地位变得非常低贱,“百工”常与处于奴隶地位的臣妾(男女奴隶)并列。于是士农工商的社会分工阶层就基本上确定了——尽管那时候的农指的是中小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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