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普通坑人版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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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是一觉醒来,又似乎是一睡千年,西门富贵同学睁开了双眼。怎么还在空中,难道还没有落到楼下吗?

  嗯,不对!

  环境不对!周围不再是钢筋水泥丛林,似乎是一间茅屋。从那土墙,从那泥地,从那稀疏的苫茅草的屋顶缝隙里闪烁的几颗调皮的星星,似乎无不在提醒富贵这是一间茅屋。富贵倒是不觉得陌生,毕竟小时候就与奶奶住过茅屋。难道我的灵魂可以回到幼时吗?如果真是那样,倒也不错,起码有奶奶疼。

  可也不对,因为人不对。没有看到奶奶那因过度劳累而早早佝偻的背影,倒是看到一个十来岁的孩子一动不动地平躺在床上,还有孩子上空漂浮的一个办透明的老人。

  “鬼呀!”富贵大叫起来。

  那老人(?)抬头看了富贵一眼,淡淡地说:“汝难道不是?”

  呃,我也是?富贵看看自己。可不嘛!同样漂浮在空中,同样半透明的身体。

  噢,那就放心了!

  既然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呃不,同道中鬼,那就不用互相伤害了!连身体都没有了,再伤害还能怎么伤害?变成死鬼吗?再说了,对方年老体衰,说话还使用了文言,怕他作甚!

  富贵便学起古装电视剧中的礼节,左手在前,右手在后,拇指翘起,腰弯45度,躬身一礼道:“敢问老丈,今夕何夕?”

  那老者还了一礼:“今为宋皇治下,明道元年。”

  富贵赶紧开动自己那不多的文史知识:宋朝,又年号明道的只有宋仁宗时期,也就是公元1032年。当然,这个年号用的时间很短,只有两年——准确来说是一年零两个月。等明年刘皇后驾崩,宋仁宗亲政,就把这个年号废除了。

  “那再敢问老丈,这是什么情况?”富贵指指自己,又指指对方。

  估计老先生从未见过同类,就此开启了长篇模式。

  原来,老者名叫方堂镜,本村人士,假如活到今年的话六十有五,宋真宗年间童生,后虽多次考试,然都功亏一篑,最终连个秀才功名都未得到,遂绝了读书入仕之心,每日只在村中教授几名顽童。

  虽家有悍妻,然十里八村大都要尊称一声先生。倒也颇有乡野之趣。直到六年前的一天,有几名外地秀才到此玩耍。见了他这枚老童生,遂起轻慢之心。语多侮辱,言多挑衅。方老先生一怒之下,竟呜呼哀哉了。

  也不知是方老先生命该绝,还是命不该绝,同村一孩童名曰仲永者同日溺水而死。魂飞魄散之时,方老先生竟然稀里糊涂地附了身,更是稀里糊涂地活了这几年。因对仲永家里情况都甚是了解,倒也不曾露馅。

  不巧今天又犯了离魂之症,正以为命绝于此。孰料,天上竟然掉下个林妹妹,啊不,西门富贵。

  “看来后继有人了,老夫心中甚慰,甚慰啊!”方老先生结束了长篇,捋须叹道。

  “甚慰你个鬼呀!你都要死了啊!哦,不对。你已经死过一次了,应该叫魂飞魄散吧!”富贵吐槽。

  “老夫活得生不如死啊!你试过眼睁睁地看亲人死去吗?我死后,老妻竟悲痛而亡,枉我以为她对我多有怨恨;犬子为谋生进山狩猎,竟被豪门活活射杀。我痛不欲生,想手刃仇人,手无缚鸡之力;想考功名,奈何天资平平,进学无望。且又年老昏聩,精力不济。

  我观你骨骼清奇,天赋过人,将来出将入相不在话下。我愿助你附身,尽我所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求你来日东华门外唱名,为我报仇雪恨。”方老先生涕泪横流。

  富贵感同身受,很是同情。

  可始终感觉漏掉了什么,细细思索,猛然惊觉。

  纳尼?方仲永?

  伐柯!方仲永!伐柯!!!

  这就对了嘛!据王安石《伤仲永》所言:“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那么方仲永的第一首诗写的是什么呢?诗曰:父母恩如山,百事孝为先。比邻相和睦,犹如月团圆。这就是一首打油诗嘛!因其出自五岁孩童之口,也就被称为“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看水平倒是与这位几十年都没有考上大学的老童生挺般配的。

  而且这位老童生(愤青)的报仇目标也不好实现啊!为妻报仇?其妻自己悲痛而亡,大概是没什么仇可报的。恐怕也不仅仅是为子报仇。他最希望的应该还是“东华门外唱名”,这可是地狱级难度啊来出将入相不在话下。我愿助你附身,尽我所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求你来日东华门外唱名,为我报仇雪恨。”方老先生涕泪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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