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2/2段
认识一个朋友,叫戈同,我和他是属于很好的朋友,我们的相识格外有趣。一次学校组织的电影里播放《叶问》,我故意去的很迟,因为喜欢所有人坐好等我的时刻。去的时候,最后一排就剩了三个座位,后面有些遥远,戈同要和我换个座位。
“你好,能换个座位吗?我看不太清”戈同说话的声音有些大,很多人都转过来看我。
“随意。”我以为他耳朵不太好,只能大声的回答。对学校组织的电影,从来不感兴趣。熬了一夜的学习,让我有些犯困。在迷糊之际听到耳边传来:“他妈的,要是李小龙在,外国人还能这么嚣张,李小龙早收拾的他们服服帖帖。”
我睁眼看去:“电影里一个日本武士正在拳台上挑衅中国武术,赢他一次可以赢得一袋大米。”这种通过中日民族恩怨带动观众情绪是很多电影民族气节的铺垫的惯用方式,百试不爽。
洪金宝饰演的武术宗师上台说侮辱他可以,侮辱中国武术他不能忍,在拳击台上不敌对手也努力坚持,最终被日本武士活活打死。
“我是不会中国武术,要不然这日本人还能这么嚣张。”他看着我想要寻求认同,好像我不点头就是没有血性,不是中国人一样,只能被逼的点头。他才又面色凝重的继续看着电影,我也被问的睡意全无。电影的最后是叶问出场,代表中华武术。
“我要打十个。”这一句点燃了整个电影高潮,更是燃烧了戈同的情绪。我看出他深呼吸平复心情的样子,好像他就是叶问,或者是身临其境的台下观众。
这一次的相识过于特别,我深刻的记住了戈同,想忘都难。戈同也记住了我。在他的眼里我应该也是和他一样具有正义感的中国人。其实,莫名的被树立这种爱国人设,我是有些茫然的。不过,也就只有他一人知道,我也就不那么在意。只是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才让我有了和他进一步做朋友的兴趣。
那时,大家都喜欢在上晚自习之前的四十分钟晚餐时间去操场踢球,说来也奇怪,刚分班的时候班里没有人会踢球,但在气氛的带动下,每天下午不提一场是无法安静的坐在教室学习的。
我是班里最早会踢球的人,经常会玩一些花活,把一个人来回的过几遍,并没有什么恶意,然后把球传给队友,相比较自己破门进球来说,突破完所有人把球再交给队友打门是最快乐的事情。但带来的是对面的肾上腺素上升,会发生撕拽球衣,会出现对脚、踩脚,抡腿的动作。我经常在宿舍里用凉水泡脚,满宿舍飘起云南白药的味道,第二天就算不能上场,也要坚持守门。我为足球付出的是守门再次被对方前锋一脚踢到手掌肿到不能握住。不过,我都不在意,因为玩向来是我最快乐的时候。每次进球后,故意夸张的模仿艾弗森的经典庆祝动作,用右手放在耳朵后面,听队友喊着:“内马尔,内马尔。”然后用双手示意队友淡定。
在一次足球比赛中我和戈同分在一组,对面再次对我下脚。戈同见状走到我身边说:“突破你的,剩下的交给我。”
后面的比赛,但凡遇到那个喜欢身体对抗的同学,戈同总在跑位的时候用身体给对面对抗,他跑起来的速度极快,耐力超强。不断的身体对抗,让对面苦不堪言,他下黑手的动作极其隐蔽,出色的身体素质,在一局四十分钟的厮杀里让对面苦不堪言,但是他还是一脸的认真的看着球。那个对我下黑脚的同学,后来防守我的时候,再也提不上劲。
下场结束的时候,戈同走到我身边的时候说道:“踢球这么久了,我看那个小子真不是个东西,一直在对你下黑脚。”
“大家都是玩的”我笑着。
“所以我陪他好好玩玩”
戈同替我出头之后,一脸正义的走在前头。其实至于被侵犯这件事来说,我已经见怪不怪了。花哨的动作难免会带来争议。我以前很讨厌NBA的追梦格林、疯狗贝弗利、西甲的武僧佩佩、拉莫斯。但是后来觉得一个优秀的队伍,必须要有人区给予对面额外的“关怀。”戈同今天扮演我的“带刀侍卫”,让我第一次觉得愉悦。
“你是我兄弟,谁欺负我兄弟就是欺负我。”戈同最后的一句话,差点让我惊掉下巴。对于交友我是极为谨慎的,认识未生多半年了,都不能自信的说道:“我和未生是兄弟。”
对于情感的递进,我是有严格划分的,分为陌生人、同学、普通朋友、好哥们、兄弟,甚至在普通的朋友里还会分为酒肉朋友、游戏朋友、聊天闲聊的朋友,不同的朋友向来有明确的职责。戈同的兄弟称呼,就像是扔给我一个包袱,包裹里是黄金还是垃圾,无从得知,只是压的我喘不过气,感觉好像要对他终身负责一样。淋惯了雨的我,忽然有一天被人撑伞的感觉,是让心软了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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