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付煜被泼水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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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儿姐姐,你能不能少提银两不银两的?咱们是邻居,是好友。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咱们在一起相处了多年,都和亲人一样亲了,你还分的那么清楚做甚?”

  白云瑶一脸尴尬,低着头说道:

  “好,那我不再提了。以后,我们一家人都会好好儿的报答你们!”

  秦璃一脸无奈,才说不提,却是很快又提及了。

  没过多久,白母在家开了浆洗房,给人浆洗衣裳和床单甚的,挣点银两。顺便还在家养了几只鸡,把鸡蛋留着做菜,给贺昶吃。

  在白父去世后的这些年里,无论白母过的有多苦,都待女儿和养子很好。特别是对养子贺昶,比有的当母亲的,待亲生儿子都还要好。

  贺昶在书院里,算是年龄比较小的个学子,加上他的亲生父母早就不在了,是被白家的人们收养的孩子。

  白父去世之后,白母带着女儿和养子过活儿,日子过的自是艰苦。

  有一天,白母在集市买了条鲫鱼,回家煮鱼汤后,给在书院里求学的贺昶送去。被书院里的几个纨绔子弟瞧见了,就在私底下嘲讽贺昶,说他是白云瑶的童养夫,不过就是个吃软饭的。

  贺昶把这事儿告诉了林夫子,那些纨绔子弟们受罚了,就在私底下找人打贺昶。

  有那么一次,是秦璃和郭氏坐马车,正好遇到了,就及时把那些恶人们拉开,帮了贺昶一次。

  秦璃在回家后,寻了个机会,把那件事说给白云瑶听。白云瑶一得知那个消息,自是愤恨不已。一回到她自己家,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老老实实的告诉了白母。

  白母藏了把菜刀在身上,夜里出了门,堵在某一位欺负过贺昶的男子的家门口,还没出手,就把人吓的昏了过去。

  当然,那晚郭氏也在,就站在白母的身旁。

  是郭氏远远儿的瞧见了白母的身影,就跟在白母身后,一直跟到那人的家门口。见白母停下了脚步,郭氏才走上前去,站在白母身边,好及时的帮一帮白母。

  自那之后,贺昶再没被谁欺负过。

  今年,贺昶考取了功名。

  也同样是在今年,原来的秦璃被付煜害了,她接受了秦璃的一切。在她说出落水一事的真相后,万氏矢口否认,说在她出事儿的那天,付煜根本都没去过江边,而是一直在家。

  还逼她发毒誓,说她冤枉了付煜,必遭雷劈!

  却是没过多久,她就听她父亲说了一件事,邻居白云瑶们两母女,也不知是听谁说了那件事,主动写了证词,双方都签字了,交给石叔父了。

  若是白云瑶们两母女,没帮她写证词给石叔父看的话。那么,以她对付煜那厮的了解,能清楚的知道,付煜在没有证人的情况下,是断然不会承认,他那天就在江边的。

  她听紫沁说,付煜在他的母亲被关进大牢之后,也在私底下找过白母和白云瑶,威胁她们两母女:

  以后出门,都给他小心点。

  若想在嘉余府活下去,最好乖乖儿的把宅子送给他,大家便可相安无事。

  白母端着一盆清了衣裳的凉水,用力朝付煜身上泼去,付煜被泼成了落汤鸡!

  这事儿,也不是白家人说给她听的。而是紫沁出去办事儿,在外面儿听别人讲了后,才告诉她的。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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