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节 当差、搬家以及开店 (上)第2/2段
沈默静静的坐在位子上,浑没有问题解决后的轻松。这件事情对他影响极大,专拣一桩好处说,那就是他自此明白了什么叫清流、什么叫直臣,开始认真思考和这些人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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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背九百六十字《神童诗》,沈默倒背如流。这是一首催人上进的励志诗:‘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全是大实话,却让人每每听了热血澎湃,恨不得拿锥子扎大腿,把脑袋挂起来用功。
按说背到这,也就算完了。因为后面的《五言杂字》、《七言杂字》更像是两本,句子与句子之间虽然合辙押韵,但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根本没什么道理,就是为了让学生识字而硬凑起来的,而且又臭又长。
但沈炼说:“你要是能背上来,我就算你蒙学合格,开始教你经学。”
说这话的意思是,背不上来也无所谓。可沈默偏生是个犟种,既然存了让他心服口服的心,便绝不轻易言败。于是答应来日背诵《五言》。
这可就不如前几日那么轻松了,虽然他底子好、印象深,但整整三千三百言的文字,想要一字不差的背下来,绝对是件高难度的工作。饶是他这一世好像集合了两个聪明人的智力,记得牢,背得快,也是整整熬了个通宵才算放心。
几个时辰后,沈氏学堂中,顶着两个黑眼圈的沈潮生,开始了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的长篇《五言杂字》背诵……不消说他这个背书的,就连一旁听书的学生们,也因为屏息太久,感到有些虚脱了。
当沈默背完‘今集为一本後学宜勉稱’这最后十个字时,沈京再也管不了许多了,拼命的拍桌子,砸椅子为他叫好。学生们偷瞄一下先生,见他并无任何不悦的表情,便也跟着一起欢呼起来。
沈炼终究没有让沈默再背《七言杂字》,那比《五言杂字》还多一倍的字数,是他当年也望而生畏的。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他不会拿来考校别人。
这件事之后,小同窗们都恭恭敬敬的称沈默为‘潮生哥’,年级长一些的同窗,也称呼他为‘潮生兄’,凭着这几日的表现,他终于折服了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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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炼也渐渐有些明白,这世上有些人不是故意爱炫,而他们天生就夺人眼球,无法不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他本来有些担心,这家伙会影响到别人的自信心,但事实证明,自从沈默来到这个学堂,学生们背诵诗文的功力都或多或少有所长进……既然如此,沈先生也就任由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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