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26章 察实了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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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父便冷哼道:“要真是覃二娘的保姆伤人,珊瑚中伤主家,图的无非是索要钱财赔偿,王氏连三百两银都肯舍出,何至于非要珊瑚性命?分明是她起初心怀饶幸,计划着以疮症不治遮掩此事,后来见瞒不住了,又才反诬珊瑚要胁主家。”

  彭氏很认同翁爹的看法,但她只继续陈述事实:“曹父见珊瑚已死,既死不得复生,再则又为财帛所动,当然也担心开罪相邸会惹火烧身,所以收了王夫人的三百两银,答应不再追究。不过为防被相邸报复,他仍逼着王夫人亲笔写下‘认罪辞’,儿媳用王夫人曾经一张亲笔所书的贺帖比对,确认为王夫人笔书无疑。”

  王夫人亲笔所书的贺帖,葛家当然没有,贺帖是写给周皇后的,这类贺帖其实也不要求外命妇亲笔所书,但王夫人十分自得自己的一笔小楷工整秀丽,还曾因此得到过周皇后的嘉诩,彭氏因为周皇后所出的柔佳公主伴读,通过柔佳公主,不难找个借口获得王夫人的贺帖作比对。

  “王氏竟还敢写下‘认罪辞’?!”葛母简直不敢相信她看来端慈大度的王夫人竟然如此蠢毒。

  “应当还是因为护女心切的缘故,担心曹父闹将开来无法收场,且王夫人也断定曹父无非只为求财和自保,才不惧落下笔证。”

  “她知道护女心切,别家的女儿就不是怀胎十月分娩,含辛茹苦养大的?”葛母离奇愤怒了。

  “这门婚事坚决不能再做!”葛父拍板决定:“咱们应当立时往相邸交涉,归还覃二娘的庚帖。”

  “翁爹莫急,媳以为应当商量如何措辞,不可再牵连更多无辜。”彭氏道:“纵便曹父手中握有王夫人的字据,但并不能证实王夫人罪行,更不能证实覃二娘与珊瑚的死有关。”

  “这是为何?”葛母忙问。

  “事情已经过了一段时间,珊瑚已经下葬,便是开棺验尸,体肤腐烂,难以证实珊瑚是否因伤重不治而亡。便是王夫人想不到,覃相公为了遮掩此事,也必定会提醒王夫人如何诡辩,只需称仆婢间互殴,珊瑚受伤,王夫人请医治疗奈何未能救得珊瑚性命,与曹父协商,被曹父威胁,王夫人为护相邸名誉,赔偿三百两银后无奈按曹父授意写下字据……这官司曹家必会告负,因为依《卫刑统》定,王夫人可告曹家诬告反坐,所以媳已提醒曹母,虽愧恨,但此时已经不宜告官了。”

  “那曹父罔顾女儿性命,大妇为何同情此类只重财帛不慈不仁之徒?”葛母疑惑。

  “曹父必不肯告官,唯有曹母有告官之意,她当时的确也心生迟疑,但并非为财帛打动,而是长久以来对曹父言听计从,且做为妇道人家,不懂律法,才至六神无主。媳是不忍她已失爱女,若再受牢狱之灾,甚至有被判绞刑之险……”

  彭氏话未说完,葛母已经连连颔首:“你想得周道,是不应连累无辜。”

  “还有覃三娘,她显然是察知此事,才婉转泄露给我们家知闻,倘若让王夫人得知是她的丫鬟泄密,媳恐怕覃三娘及那两个丫鬟恐怕都会被牵连。”

  葛母叹息道:“可要是不揭穿这事,我们怎么把这门婚事作罢?”

  “可以揭穿,但不提经过,覃相公应当明白,我们家已知前因后果,要是曹家的人再发生任何闪失,相邸必存嫌疑,因此我们揭穿此事,只要曹母不向官衙举告,反而会让相邸投鼠忌器不敢再为难曹家。”葛父毕竟人在官场,对于这样的利害关系要比妻子更加清晰。

  但他还关心另一件事:“覃三娘虽是暗中相帮我家,不过看来对嫡母、嫡姐也是早存嫌隙,这女子也是城府颇深,大妇或许应当劝一劝亲家翁。”

  劝什么葛父没有直言,但彭氏心里一清二楚。

  她相当无奈。

  这件事其实不用劝,彭氏笃定相邸三娘既然如此行事,便根本不会再嫁去彭家,因为不管葛家如何措辞,峰生苑聚会之后便揭穿覃二娘的恶行,王夫人岂能不疑心三娘?无非是拿不住实据,兼顾忌自己的名声,一时间不会惩治三娘罢了。彭、覃两家未换庚帖,婚事只不过口头约定,王夫人甚至不需找借口,只透露对三娘的不满,母亲就会主动提出作罢联姻了。

  她的父母,求娶覃三娘根本就是为了攀图富贵,一个被祖母和嫡母厌恶提防的庶女,能给彭家带来什么好处呢?

  对于父母的贪欲,彭氏是深以为耻的。

  但为亲者讳,这些话她是不能说出口的。

  而且还要替父母遮遮掩掩那些丑行,因为她即便出阁嫁为葛家妇,也不能罔顾父母的养育之恩。

  她到底是做不到为无辜遇害的人,仗义执言,也唯有尽力减轻他们的殃难。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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