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野性的呼唤第2/2段
傅慕笛心里焦急,她最害怕的就是傅家的人着急了,而傅北琛如果找不到初夏,那岂不是要把滨市搅翻了天。
“我不缺钱,我也不会替你去跑腿,等到你们好了,自己走了就行了!”
“况且如果他们真的关心你,一定会过来找你们的!”
广坤已经有三年没离开过冰湖了,广坤给自己立下规矩,他是不会因为别人的事情,离开这个地方的,男人的声音里全是冷漠,傅慕笛只好熄灭了最后的一丝希望。
广坤选择了沉默,继续低着头烤兔肉,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情比男人的晚餐更加的重要。
傅慕笛有些失落,男人不帮忙,她也没有办法,只能等身体好了,自己走出冰湖。
可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怪怪的,到底是什么来历呢?
从第一眼看到广坤这个男人,傅慕笛心里就升起了一股莫名的情愫,这是女孩子从来未有过的感觉,傅慕笛对他产生了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
和大多数女孩子的成长环境不同,傅慕笛从小就生活在比较安逸的环境中,周围的男孩子都是文质彬彬的类型,比如安晨,也有纨绔子弟傅思楠,是一个没用的草包。
狂野型的男人在城市里基本就是稀有生物,傅慕笛见过的男孩子中,最特别的无非就像是傅北琛了,傅北琛是有野心并不是野性,只是性格比较叛逆而已。
城市里的男孩子成天被包裹在高楼大厦,穿着西装革履,身体远离大自然,到处都是行尸走肉,傅慕笛不喜欢那种类型的男人,感受不到任何生命的激情。
眼前的男人从头到脚都是勇猛、野性、力量、神秘,令人眼前一亮,从这个人身上,傅慕笛找到了生命最初的悸动。
如果放弃城市里的豪华,生活在这样的乡野,坚守着一杯粗茶淡饭,和一个糙男人过日子也是蛮不错的。
傅慕笛翻了一下身子,扫了一眼周围的这间房子,房子都是由木头造成的,摆设也是非常的简陋,不过主人还是把这间屋子收拾的干干净净的,看上去心旷神怡。
如果在这样的地方,盖一座豪宅,安心过日子也非常的不错,自己再设计几幅画,在网上买卖,那也能赚不少的钱呢?
这个男人能在这里生活,也是有生存能力的,肯定是一个世外高人,看着广坤俊朗又充满硬度的五官,傅慕笛竟然痴迷不已,女人把和广坤未来孩子的名字都给想好了!
傅慕笛流着哈喇子,看着火炉旁边的糙汉子,开始幻想。
这女人真够可以了,没想到,处于这样的环境,都不忘记犯花痴!
初夏瞅了瞅傅慕笛,撇了撇嘴,傅家的人,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都不知道“矜持”两个字怎么写!
这个号称女中凤凰的女人,终于被一个野性的男人征服了,看来像傅慕笛这样的顶级女千金,还是需要一个土生土长的牛粪去滋养她。
自古鲜花都需要牛粪去滋润,傅慕笛和广坤社会地位是相差很大,但两个人在一起,会不会产生奇妙的化学反应呢?
“看够了吗?”
男人的普通话带着很重的滨市口音,显得这个男人更土了,广坤的声音挺大,一下子把犯花痴的傅慕笛吵醒了!
“看够了,就起来吃饭吧!”
广坤一直忙着做烧烤,但是隔着火炉,他已经感受到女人炽热的目光,注意到昨日的那个昏迷的女人已经醒了。
男人用刀尖插了一块薄薄的兔肉,放入嘴中,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初夏听了特别的不舒服,这个男人果然是一名乡野村夫,是一点礼节都没有。
如果傅北琛那个男人,和这样粗枝大叶的男人同桌吃饭,恐怕是受不了!
初夏不想吃饭,继续倒头睡觉,那头傅慕笛的声音却格外的清脆。
“好!”
广坤一个人在吃兔肉,在火炉的光影里有些寂寞孤单,傅慕笛看到男人吃饭的样子,大口吃肉,坐在木质的板凳上,心里起了风。
这生活场景如此的接地气,傅慕笛觉得非常有食欲。
傅慕笛想一骨碌爬起来,坐到男人身边,一同享用鲜美的烤兔肉。
本想用手支撑站起来,因为体力不支一下,傅慕笛身子一歪了,又倒在了木质的小床上。
“不要动,先喝口水!”
广坤调小了火炉的火,递给了傅慕笛的一个木质的杯子,杯子里边全是水。
这些水是从山上的山泉挑来,烧开的,味道甘甜,傅慕笛喝了一口,口齿间全是清香,身上的难受好像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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