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剃发令剃发令给清朝统治者惹了大麻烦,但却是深谋远虑之举第1/2段
“六大弊政其中以剃发令和屠城尤为错误。”万哥说。
“那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嘛。”林风说。
“剃发令直接导致汉族人民的以死反抗。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攻下南京、苏州、杭州后,多尔衮认为大局已定,便重申剃发令,规定:‘全国官民,京城内外限十日,直隶及各省地方以布文到日亦限十日,全部剃发。’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在发布剃发令的同时,还颁布了‘易服令’,规定‘官民既已剃发,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
“现在人的发型可是多种多样,有长发、有光头、有烫成卷发的,还有染成白发的……”
“呵呵,汉民族的发式、衣冠到明末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它凝结着汉族的文化传统与民族精神,剃发、易服其实就是从精神、文化上灭族!
“《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就不可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满族男子头顶只有金钱大小一片头发,蓄做手指粗细的小辫子,须得能穿过清铜钱的方孔才算合格。满人称之为金钱鼠尾。这种发式太难看,于是头顶蓄发的面积越来越大,辫子也越来越粗,清后期发展为前半部分剃掉,后半部分编成发辫的‘阴阳头一半瓢’式。
“根据《三国志・武帝纪》记载,讲的是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曹操下令马踏麦子者斩首,不想他的马突然被飞鸟惊窜,踏了麦田,曹操欲拔剑自刎,众将劝阻,于是割掉了自己的头发。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刑法叫髠刑,就是剃光了犯人的头发和胡须,是一种侮辱人格的方式。在一直耳濡目染儒家思想的汉族人看来,你把头发剪了,就相当于你死过一次,无异于死亡。他们心想,‘我投降就投降吧,还要在我的身上,在我的心中留下一个比死亡还难受的记号——剃发——来羞辱我。’”
“有那么严重吗?”
“士可杀不可辱,人的心理是很奇妙的,所以才有精神上的问题和心理疾病,严重时甚至可能自杀,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晚明的失败就在于不得民心啊……俗谣说:‘正月不剃头,剃头死己掉了自己的头发。中国古代还有一种刑法叫髠刑,就是剃光了犯人的头发和胡须,是一种侮辱人格的方式。在一直耳濡目染儒家思想的汉族人看来,你把头发剪了,就相当于你死过一次,无异于死亡。他们心想,‘我投降就投降吧,还要在我的身上,在我的心中留下一个比死亡还难受的记号——剃发——来羞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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