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哀的美敦书第2/3段
对于贵国是否因欧战,或因国内大选而向敝国提出这个文件,在本总长看来,颇为感触。亲善二字是本总长素来所主张的外交原则,也是所努力的目标,本总长在欧洲廿多年,盱衡时局,认为在亚洲的中日两国必须携手成为兄弟之邦,中国今日许多事务都应向日本学习,因此和日本亲善,在中国政.府和国民来说,都是最希望的。</p>
<p>“不过亲善要公正和公平,处处可讲亲善,却不必在此时提出条件才得谓之亲善。何况我们面前的这份条件中有悬案、有新案。请想想,悬而未解的事件,以贵我两国地理之邻近,过从的密切,随时随地都可以商讨,当贵国伊集公使驻华时代,所有长崎至上海之海底电线问题,及南满铁路通过敝国国境三分减一纳税问题,本总长当时悉本亲善之意,与之解决。</p>
<p>“而本人前在国务总理任内,曾聘请贵国有贺博士为顾问,交通部亦聘请平井博士为顾问。若细加研究,在贵国政.府实无不可以达到目的,在中国政.府亦从未过于拒绝,随时均可以商办,初非待提出许多条件,始得达到贵公使所说的亲善之目的。”</p>
<p>对于会谈,双方的态度正好相反。</p>
<p>日本当时希望尽速就该条款有一结果,速谈速了,怕夜长梦多,国际干扰。</p>
<p>中国方面则希望迁延时日,在会外寻求转机。</p>
<p>因此,一开始就发生争议。中国代表主张就日方五号条款逐条讨论,征祥并提出第一号第一条修正案,坚持要加以讨论,可是日置益却坚持中国政府对日方全部要求先表示一个原则意见。</p>
<p>对此,陆徵祥说:“关于第一条的讨论,贵公使如果同意,再逐次讨论下条;否则一条未了,又提一条,或因次条意见不合牵及前条,反于进行有碍。”</p>
<p>日使说:“本人主张按号按条先询贵国意见,然后再逐条讨论。”</p>
<p>陆徵祥答:“这一层要请贵公使原谅,本总长于一月廿八日到任,廿九日拜外交团,卅日始行视事,时间如此匆迫,对于贵国条款内容还未详加研究,最好再缓一个星期,待我全部研究后,再行奉告,可否延至下星期二再开会?”</p>
<p>日使说:“此件之内容贵总长早已研究过,本人奉政府训令,须每日开会,惟贵总长到任未久,亦是实在情形,仍盼阁下从速研究,俾能加速进行。”</p>
<p>接着,日使又说:“今天下午三点钟起到六点钟止,耗去了整整三个小时,毫未谈出什么结果,本案何时可了,殊难悬揣。贵总长倘要对文书内容详细加以研究,可否在迅速研究后,决定每日开会。至于开会时间,则由贵总长自定好了。”</p>
<p>陆徵祥答:“每日开会是可以的,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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