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赵琳的分析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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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百万!”

  “哼,看来被人洗脑了,口气倒不小,现在找她也是多此一举,你回去的这几天我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蛛丝马迹多了对这案件有实际性的意义。”

  “那能分享一下吗?”

  “其实不止是我,我们律师事务所接过类似很多案子,我就从我办过的案子当中提取经验简单说一下,怎么从卷宗材料中找到矛盾和不符合逻辑之外,如何戳破女方谎言,通过发生关系前、中、后三个节点的材料证明女方在发生关系时是自愿的。首先,第一个,某某中学的体育老师催某强奸案,无罪释放。他们的关系,是网友,女方在接受询问笔录时,说,催某吻了她,她推了催某,说不要,然后催某脱她衣服的时候,她用脚把催某踩到了一边,说不可以。”

  “后来说自己睡着了,醒来时自己已经被动过了,我在调查时候,发现两人在发生关系之前,就经常上网聊天,互相称呼老公老婆,而且男方在买新房时,女方还去庆贺给了红包,聚餐的时候,男方的朋友都喊女方嫂子,女方笑着接受了,并且接受男方朋友的敬酒。而在那天晚上,聚会了之后,女方自己留宿了,是女方自己主动留宿,有证人作证,男方要男方朋友送她回家,她没愿意走,而男方家里,只有男方一个人,并且因为装修没有置办好家具,只有一个房间有床,一张床,女方明知道只有一张床的情况下,还要决定在男方家里留宿,这已经是对发生关系的默认。之后,在发生关系时,男方第一次亲吻女方,并且触碰她时,她没有拒绝,而当要脱她的衣服是时候,她推开了,说不可以,接着,她就躺下去了,并没有离开男方的家里。这不是明确的拒绝的表示。开庭的时候,女方的律师说,说她年纪不大,二十岁,不懂事什么,就连检察官也都在帮她说话,我那时,已经经过了详细的调查,我出具了女方扣扣号空间里有着大量男女关系甚至是人流的文章,就连女方微信号的头像还是男女半身抱着的非主流照片。女方说,自己在被男方动到时,喝多了,自己没有意识,可是,男方的朋友们,还有女方自己都说喝了三杯啤酒,而平时女方出去玩,可以喝远远不止三杯啤酒,这明显是违背了逻辑和现实。在出庭是时候,女方被我问哭了,女方的父母亲属骂我冷血,可是,事实就是事实,容不得虚假,如果我的当事人是真的强奸,那也得有证有据才行。但我不否认的是,有些话,的确是我从女方嘴里套出来的,这也是一门学问。”

  “还有一部分的案例,女方不呼喊、不求救、主动脱去衣裤,在男方面前洗澡,自愿跟着去宾馆,在发生关系后,自己去洗手间,也不逃跑,也不求救,在发生前,发过裸照、聊过、发生完关系,一起逛街买药,男人要发生关系,女方拒绝了几次,但女方仍然不离开宾馆等等,除了从案卷材料中寻找女方自愿的证据在,一个专业而负责的律师还必须勇敢负责的到现场调查,哪怕是找到的只是蛛丝马迹,但蛛丝马迹多了,就能撼动一起强奸案的最终审理结果,但是遗憾的是,大部分律师都不愿意去现场调查,除了体力消耗在,他们更怕是是自己要承担来自公检法的风险。”

  我回答道:“赵律师,这起案子的关键在于这个律师是否是一个合格的律师,我这样说没错吧?”

  “其实我们律师事务所接过不少类似案子,诬告强奸,被女方诬告强奸了之后,每个家属,都会找我诉苦,跟我说,律师,我的儿子,很优秀,多么多么的好,不会是这样的人。而且女方,当时说自愿,但是不知道问了什么之后就告我儿子强奸。如果知道是这样,我儿子当时绝对不会和她发生什么。而我去见嫌疑人的时候,嫌疑人也会告诉我说,说女方完全是自愿的,并没有很激烈的反抗,最多是半推半就的。可是我问他们,你怎么证明,你用什么证明她是完全自愿的?我问当事人家属,你用什么证明她是完全自愿的?我问当事人家属,你们呐?你们不可能在场,更不能出具有力量的证明证明女方是自愿的吧。”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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