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狠人我张叔第3/3段
张叔本来是抵触的,但又怕不同意会伤了大家的好心。再来看看这个同志们给自己撮合的张婶,人家不嫌弃自己有那么点残疾,自己还能有啥话说呢。
张婶说不上漂亮,据说就是个普通人。张婶爹妈都是农民,结婚那天见谁都叫领导。农村本来就重男轻女,张婶的爹妈听说张婶有了正式工作,还办了城市户口,就腆着个脸让张婶把城市户口让出来给张婶的弟弟,说好事不能让一个人占尽了。因为这事张叔张婶他们结婚时还闹得不太愉快。
婚礼还算圆满的完成了,张婶张叔这对夫妻婚假也歇完了。张叔家里没啥亲人了,张婶呢,也不愿意回家看亲戚的脸子。单位给他们分了房子,张叔也就搬出了集体宿舍。
过了半个月吧,张婶去找所长了。
“领导我要和你反应个事情。我要和张卫红离婚。”
“这是咋回事情腻,婚姻可不是儿戏啊!两口子有啥事情可以互相沟通吗。不要动不动就离婚离婚滴。”周所长说。
“我是不想和她过了,他他晚上不睡觉啊!”张婶说。
“年轻人嘛,毕竟是新婚,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周所长嘴角带笑着说。
“不是你说的那意思,我是说他整晚不睡,对我对我也不感兴趣,我有时半夜醒了看到他不在屋里。”张婶委屈的说。
所长这下没话说了。
流言本来传的就快,没过多久张叔张婶的事情就人尽皆知了。过了三个月张叔也就索性和张婶离婚了。张婶呢也没啥留恋的。这场婚姻你不能说有啥错,大家都是好心,只不过事情有点拧巴了。
这场婚姻没给张叔留下啥,张婶呢,有了工作,成了城里人,张叔还把单位给他们的房子留给了张婶。张叔就算净身出户了。
张叔不能在派出所呆了,毕竟人言可畏啊。张婶离了婚后也和派出所的一个离了婚的警察又结婚了,不久又有了自己的孩子。也算是完美结局了吧。人生也是无常,谁能遇见谁也许是天注定吧。
张叔后来主动要求到刑侦队工作,公安局长也是无奈,本来想保护照顾好这个战斗英雄,无奈张叔一再要求,也就同意了。
张叔到了刑侦队反而精神了不少,刑侦队的工作本就不太规律,这也正适合张叔的脾气。有了案子就像打了鸡血,大家也都需要这样的人才。也就是前不久的事情,张叔带领刑警大队的警员把我从道士手里解救了出来,那时候他还是副大队长,这事之后不久他就变成了大队长,原大队到了外县成了副局长。
张叔的官路倒是畅通,可个人生活就不如人意了。大家都有关于他的传闻,也就很少给他介绍对象了。张叔呢,也就把心思都放在了工作上,不知疲惫的干到了现在。用张叔自己的话说就是“要是白天不累点儿晚上我睡不着。”
张叔还有一个口头禅“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往往对方又说一遍时他总会补一句“哎呀我这耳朵啊!”这句话要是熟悉他的人听起来没啥特别的意思,可要是真的心里有鬼再经他这么一说,效果可想而知。
我现在的张婶是秀翠婶子,也是我的丈母娘。他们的姻缘还是我撮合的呢!这个以后的章节里再具体介绍吧。那时我老婆郭水灵还没出生呢。
每个社会中的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定位,人呢总得做点什么事情。你要非说什么也不做就快乐,其实那也是一种定位。其实这种快乐也不是很容易得到的。因为你无时无刻不在督促自己是不是真的很快乐。当你达到了王国维说的“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时,是真的得到了还是已经失去了呢。
我觉得张叔那时找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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