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五斗米 三两七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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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书中记载,千百年前,在那个诸侯纷争的时代,齐国著名的公子孟尝君田文便生于五月初五。

  他的父亲田婴身为齐相,子嗣众多,因克父传闻,便要其母弃之不养,其母窃而养之,及长。

  结果便是他的父亲没有被克,而他也成为了史书中著名的人物。

  这段文字,在他过后来跟随师父学习的时候,老人翻出来讲与他听的。

  关于那个时代,老人还给他讲了另外一个人的很多文章。

  师父很崇拜这个人,当说到此人投江而亡的时候,老人老泪纵横,直呼糊涂,又呼高义。

  老人拍拍陈岁岁的肩膀,告诉他,记住,五月初五,只需记住这位先生就够了。

  老人常说的一句话便是,死有什么好怕的?活着更难。

  随着他的长大,他才从师父的话中,品出各般滋味。

  去过龙江镇,他才知道原来儿时孩童可以玩儿的东西这么多,而他儿时最喜欢的玩具,只怕是父亲给他做的木剑了。

  他懂事很早,很早就开始帮爹爹在田里干活。

  当他第一次用稚嫩的肩膀扛起比他还高的锄头时,爹爹笑得很开心,不愧是我陈富贵的种,将来是个好把式,饿不着。

  师父教他功夫,教他识文断字,给他说文讲义,却从未要求过他些什么,或者让他做些什么。

  师父只是告诉他,不许欺凌弱者,不许随便伤人,动手前先讲理,能用嘴便不用手。

  师父还说,希望你别辜负我给你讲得那些书。

  陈岁岁有些茫然,如何才算不辜负?

  师父讲了那么多书,可没一句话是告诉他如何能吃饱肚子的。

  其实师父好像过得也不太好,有些时候他好不容易从南山那个小山头上抓来些野味儿,都拿去孝敬给师父了。

  师父看着在他手中挣扎的小动物摇摇头说道,杀生啊,拿一边去。

  除了第一次他乖乖地要拎着野味儿回家被师父喊回来之外,他都直接拎到伙房杀了开整。

  师父吃得比谁都香,才不提什么杀生不杀生的。

  爹娘从不管他往陶先生家里跑,因为他告诉爹娘,先生教他读书识字,心里还嘀咕了一下,还有习武。

  自己可没有说谎。

  虽然在庄子人眼里,这位算不上衣锦还乡的本家人性情乖戾,但是陈父对陶隐老先生还是很敬重的,因为他是位读书人。

  并不指望着儿子将来能不摸锄头,但是他陈富贵觉得,多识些字便是一件好事,比如他,识字便比他爷爷多,岁岁这个名字便比富贵好听得多了。

  可惜富贵是只是名,不是米缸。

  儿子尊师重道,打了野味儿往陶先生家里拎,陈父见了总是笑眯眯的。

  要不是咱家这边山头太小,野味儿不多,他也上山抓上几只,给陶先生送过去了。

  师父啃着野味对陈岁岁说道,你知道么?老夫不为五斗米折腰,教你本事可不是为了吃口这个。

  有道是薪火传承,到老夫这里如果灭了,老夫可就成了罪人喽。

  不过,能吃上这个,便是意外之喜,嗯,意外之喜。

  小酒抿得滋滋作响,那是老人心里高兴。

  师父而不为五斗米折腰,自己却差点误入歧途,陈岁岁便觉得自己愧对师父的教诲。

  他好像有点理解师父的那句不要辜负。

  五斗米也好,几两银子也罢,取之有道才吃得香,用得安。

  所以当他母亲告诉他把多余的银子还回去之后,给家里留下八钱银子的陈岁岁便二话不说收拾东西离开了家门。

  除了准备还的那一两七钱,陈岁岁给自己留下三钱,他不是个莽撞少年,分文不拿的话,他很有可能还未找到短工的活计便饿着肚子回家了。

  之前他是跟过车队的,按着车队那行进速度,估摸着这会儿车队怕是已经快到了龙江镇了,出了陶家堡他便跑了起来。

  路上无人,一布衣少年健步如飞。

  ——————————————

  松竹馆占地不小,一个青楼在平南城中有如此大的规模,可见其财力。

  雅馆管事康捡娘被姑娘们唤作康姨,俗馆的老鸨子则是那些问柳客口中的雀妈妈。

  两位管事之上的老板是谁,知道的人却是很少。

  在无雅馆之前,松竹馆不过是平南城两大青楼之一,原本叫做群芳阁。

  后来松竹馆不知是谁当了新的老板,重新修建,再次开门迎客之后,新挂牌匾“松竹”二字让不少本欲寻欢之人脚步一怔,这里究竟是练笔的地方还是练枪的地方?

  雀妈妈不是新东家带来的人,原来群芳阁的姑娘都成为了俗馆的人。

  好好的群芳落得一个俗字,一众姑娘心中自是不喜,围着雀妈妈叽叽喳喳的,怎么咱们就是俗了,她们不就是会唱点曲儿,学着男人们说些文绉绉的话就是雅了?还不都是挣那些男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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