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猫头鹰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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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梦书院内外。

  罗健翔和田书瑶逃出虞梦书院,就意味着一切都将公布于众、一切即将真相大白。

  很快,虞梦书院被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所有受虐待的学生得见光明,入院治疗并接受相应的心理辅导。

  林老师是书院的校长雇凶杀害的,加之非法绑架罗健翔和田书瑶,他已触犯了刑法,等待他及与他同流合污的那些老师们的。

  是法律的制裁,更是良心的拷问,和一生的自责和忏悔!

  光明律师事务所。

  俗话说,木秀于林,出了名的人,就算低调做人做事,也会意想不到的遭人嫉妒。

  罗健翔不是个心浮气躁、傲骄的人,但随着一桩桩案子被他个个攻破,同行和同事的阴阳怪气蜂拥而来。

  “吆,罗大律师今天怎么成了闲人?没案子了?”

  吴海别看平时找他的当事人少,但他可是忙得很,忙着走关系,忙着应酬业务以外的事。

  还有个最忙的事——盯着罗健翔,等着不断地水涨船高、红的发紫的罗大律师出丑倒台呢。

  “难得一闲,吴哥喝杯茶,今年的新茶,来一包。”

  罗健翔早已习惯了吴海的阳奉阴违,索性以礼相待,让他干脆把嘴闭上。

  “哪个是罗律师,求求你救救我儿子吧!”

  吴海还想揶揄罗健翔几句,顺便显摆下他最近接到的那个大案难案,一个瘦小的农村老太太哭咧咧地跑进来了。

  别说是点名来找罗健翔的,平时就算罗律师不在所里,这样的当事人吴海也不会接待。

  用吴海的话说:“看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有钱有势的主,接个案子办到最后搞不好自己还要搭钱。”

  “我就是罗健翔,别着急,有事您慢慢讲。”

  罗律师的话像春风,润物细无声的,老太太的泪由委屈立即变得热乎乎的了。

  罗健翔给她倒了杯热水,不管是与案子有关无关的,农村老太太的话匣子打开了。

  灵水镇大凌河边。

  王学瑞是老太太的大儿子,现正在拘留所,触犯了《野生动物保护法》。

  这次老太太来找电视里大名鼎鼎的罗律师,不是为了这个罪名,她替儿子申冤的,竟是非法持有并使用枪支罪。

  一只猫头鹰被猎枪打死,正是在王学瑞收购并准备装走的货车上。

  猫头鹰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呀!就是想私自收养它,都得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审批手续才可以的。

  更别说非法收购猫头鹰了,要命的是,这只猫头鹰可是被猎枪打死的。

  王学瑞说他没有猎枪,他是在别人那收购来的猫头鹰,买到手后他也没细看。

  就知道不是药死的,以往他干收购野生动物这行,也是有底线的。

  被药毒死的野生动物,白给他都不会收,真要是被人吃了毒死,那不是摊上人命了?

  警方最终没有找到持枪人和打死猫头鹰者,王学瑞自己也指不出谁到底是真正的猎人。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王学瑞便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去营城路上。

  “大瑞,不是说早上就已经出发了,怎么现在还没到?”

  “快到的是,这只猫头鹰可是被猎枪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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