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新案子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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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两点四十五,罗华靠在椅子上打盹,这时候一个全身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男人走到了他旁边,金阳清楚的看到那男人从兜里掏出了一张手帕往罗华鼻子那儿捂了一会,然后就是长达十分钟的耳语。

  凌晨两点五十六分,那男人起身离开,一出火车站之后该民男人就避开了监控钻入了花坛里,从田间小路走了。

  “为什么那个男的要找到罗华?”金阳对此十分不解,一上车他就开口问。

  “谁知道呢,那人没有取罗华钱财,就是附耳低语了一会,而且还不能确定聊得到底是什么。”陈队长有些疲惫的闭上了眼睛。

  只凭视频中的信息要找到那个人无疑大海捞针,而且就算找到了,也无法给那人定什么罪。

  这让金阳心里很不是滋味,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就像是一根完全嵌入他肉中的刺。

  开车把陈队长送到了楼下,两人在车里面抽了支烟,陈队长扭头看着金阳,“你现在是不是能体会我的心情了?”

  “你指的是?”金阳扭头问,陈队长啧了下嘴,“跟我装蒜是不是?”

  金阳苦笑着点了点头,“总觉得这案子没完啊!虽然杀人的凶手落案了,但是心里还是觉得少点什么。”

  “一样,我二十年前的心情也是这样,回去休息。”陈队长拉开门头也不回的走了。

  两个月之后,法院的判决下来了,罗华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不得假释,张泽海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便宜那个罗华了。”金阳看着判决书有些懊恼,牛副大队长笑了笑,“我们国家现在的死刑越来越少了,两个案子的受害者都只有一人,而且死者都还是该案的共犯,所以量刑上有这个考虑。”

  “好了,案子早就结案了我们就不再多去讨论了,今天把大家召集起来是想问问各人手里的案子积压情况。”

  陈队长轻轻敲了敲桌子,众人安静之后开始有序的将手中的案子办理情况简述了一遍。

  轮到金阳的时候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挠头,“陈队,我那件案子还没有找到目击证人。

  受害人当晚也喝的烂醉什么都不知道,而报案人当时叫了救护车,等我到现场之后,那边的痕迹早就被破坏了。”

  “是符文河恶意伤人案吗?”牛副大队长问,陈队长点了点头,“恩,金阳,你把这件案子跟大伙做个汇报?”

  “是。”金阳翻开档案念了起来。

  “符文河伤人案是5月10号凌晨三点半,发生在符文河光辉桥下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受害人李军,男,39岁,是本市张沟煤矿老板,据他口述当晚他跟朋友在雁北路喝了酒之后准备步行回家醒酒,结果在穿过雁北南路那条小巷的时候被人袭击,然后失去了意识。

  根据伤痕鉴定的结果来看,行凶者使用的凶器应该是属于类似棒球棍或者高尔夫球杆等光滑金属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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