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开打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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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也不例外。

  当双方开始交锋的时候,二哥最先跟《福记》的人发生了碰撞,当时的他并没有直接动刀,而是一记侧踹将面前的人踢飞了出去,落地的时候那人就开始咳血了。

  做人留一线,吴师爷的话他还是记住了。

  二哥事后说过,他不想杀那些无辜的孙子,就想办了脏辫儿这个畜生,仅此而已。

  俗话说得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在看见二哥在向着自己的方向狂奔时,脏辫儿的眼珠子也红了,一个劲的往那儿猛冲。

  两家洗浴中心的装修钱是脏辫儿给垫出来的,花了一笔足够让他心疼一年的钱不说,他还被大克给狗血淋头的骂了一顿。

  现在他心里除了想杀白宝国这个阴损的老渣子之外,估计就是想杀二哥他们泄愤了。

  如果没有二哥他们在这边吸引住了他的注意力,他的场子还能被砸?!

  “妈的!!砍死那个带头的!!!”

  “别让小东北跑了!!!他们人没咱们多!!!砍死他们!!!”

  傻哥见离自己不远的混子吼了这么一句,他二话不说就仗着自己魁梧的优势,硬生生的冲到了那个人面前,抬手一刀。

  在前文中我就曾说过,傻哥的力气很大,可以算是天生怪力的类型。

  当那个混子挨了这一刀以后,我想他有了新的认识。

  刀刃直接嵌在了那人的脑袋上,头盖骨很结实,但貌似还是抵不住傻哥的一刀。

  虽没有脑浆迸裂,可这孙子估计也是脑震荡了,眼皮子一翻就往后倒去,傻哥顺势一脚蹬在了那人身上,手一使劲,便把刀从那人的脑袋上抽了出来。

  要是二哥在这儿的话,恐怕还得往那人身上补几刀。

  “妈的,那天就有你这个孙子。”傻哥闷声骂了一句,见周围的人都围住了自己,稍微一数他就放心了。

  没事,就五个而已,能搞定。

  傻哥大吼道,把刀举了起来。

  “来!!!”

  职业黑社会的混子跟普通的混混还是有区别的,特别是在两边开片的时候,那区别就很容易显现出来。

  普通混子拉群架斗殴,只要看见对面的人比自己这边多了几十个,一般来说不是谈和就是怂了想跑。

  但职业的混子就不是这样了,他们都是有经验的主儿,知道这种时候跑了也未必能跑掉,谈和丢的也是自己的人,还不如拿着刀跟对面的孙子拼了。

  人少打人多,赢的例子不少,这在道上都很常见。

  在最开始,白宝国手下的混子数量是远胜过《福记》大克的,但在跟老狐狸的冲突之后,自己的手下就折损了一部分,更别提今天被东勇伯摆了一道架空了不少人。

  现在的白宝国真的比不过大克,但手下混混的质量,还是比大克强的。

  大克手下混子太杂,特别是脏辫儿一流的这种杂碎。

  脏辫儿年轻,穿着打扮也很潮流,所以跟他的混子大多年纪都小,大部分都是刚成年二十岁左右的,只有小部分的混子年纪才稍大。

&emsp皮子一翻就往后倒去,傻哥顺势一脚蹬在了那人身上,手一使劲,便把刀从那人的脑袋上抽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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