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碧血剑(59)第2/3段
袁崇焕当然知道如此力排众议,对自身非常不利,然而他已将自身安危全然置之度外,只是以大局为重。[61]以他如此刚烈之人,对声名自然非常爱惜,给人骂作“汉奸”,那是最痛苦的事。比较起来,死守宁远、抗拒大敌,在他并不算是难事,最多打不过,一死殉国便是,那是心安理得的。但要负担成为“历史罪人、民族罪人、名教罪人”的责任,可艰巨得多了。越是不自私的人,越是刚强的人,越是不重视性命而不肯忍受耻辱。越是儒家的书读得多,心中历史感极其深厚的人,越是宝贵自己的名节。文天祥〈正气歌〉中所举那些慷慨激烈的事迹,如张巡睢阳死守,颜杲卿常山骂贼,袁崇焕做起来并不困难。对于性格柔和的人,当然是委曲求全易而慷慨就义难,在袁崇焕这样的伟烈之士,却是守宁远易而主和议难。主张议和,他必须违反历史传统、违反举国舆论、违反朝廷决策、更违反自己的性格。上下古今,一切都反,连自己都反。
他是个冲动的热情的豪杰,是“宁为直折剑、犹胜曲全钩”的刚士,是行事不顾一切、“几大就几大”的蛮子,可是他终于决定:“忍辱负重”。
在他那个时代,绝无现代西方民主社会中尊重少数人意见的习惯与风度。连袁崇焕自己在内,都相信“国人皆曰可杀”多半便是“可杀”。那是一个非此即彼、决不容忍异见的时代,是正人君子纷纷牺牲生命而提出正义见解的时代。卑鄙的奸党越是在朝中作威作福,士林中对风骨和节操越是看重。东汉和明末,是中国历史上读书人道德价值最受重视的两个时期。岁寒坚节,冰雪清操,在当时的道德观念中,与“忠”、“孝”具有相同的第一等地位。他很爱交朋友,知交中有不少是清流派的人。如果他终于因主和而为天下士论所不齿,对他将是多么严重的事。当魏忠贤灼手可热之时,他手下一般趋炎附势之徒将反对派都称为“东林党”,名之曰“奸党”。袁崇焕与清流派关系密切,但因手统雄兵,为关外重镇,所以没有名列“东林党人榜”,袁崇焕反以此为愧,耽心不得流芳千秋。[62]
他对金人的和谈并不是公开进行的,因此并没有受到普遍的抨击,但他当然预料到将来终于要公开,清议和知友的谴责不可避免的会落到他头上。
在袁崇焕死后十三年的崇祯十五年,明朝局势已糜烂不可收拾。洪承畴于所统大军全军覆没后投降满清。松山、锦州失守。崇祯便想和满清议和,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张献忠等民军。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暗中与皇帝筹划对满清讲和。崇祯和陈新甲不断商议,朝中其他大臣听到了风声,便纷纷上奏,反对和议。崇祯矢口不认,说根本没有议和的事,你们反对什么?崇祯每次亲笔写手诏给陈新甲,总是郑重警诫:这是天大机密,千万不可泄漏而让群臣知道了。
该年八月,崇祯派亲信又送一道亲笔诏书去给陈新甲,催他尽快设法和满清议和。陈新甲出外办事去了,不在家,那人便将皇帝的密诏留在他书房中的几上而去。陈新甲的家僮误以为是普通的“塘报”(各省派员在京所抄录的一般性上谕与奏章,称为“塘报”),拿出去交给各省驻京办事处传抄。这样一来,皇帝暗中在主持和议的事就公开了出来,群臣拿到了证据,登时哗然,立刻纷纷上奏章反对。
皇帝再也无法抵赖,恼怒之极,下诏要陈新甲解释,责问他为什么主张议和,罪大恶极之至。陈新甲的声辩书中引述了不少皇帝手诏中的句子,证明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崇祯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理由是流寇破城,害死皇帝的亲藩(李自成破开封,烹杀福王),兵部尚书应负全责。
那时连自己都反。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